央行为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立规 征求意见稿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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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6: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为规范流通人民币经营、装帧行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信誉,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了《中国人民银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流通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的货币。经
根据办法,经营流通人民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经营流通人民币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申请经营流通人民币的受理机构。装帧流通人民币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坚持总量控制、限量装帧的审批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申请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办法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于4月2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回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记者 许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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