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民币理财需提高透明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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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3:1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秦炜 最近商业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被“叫停”之后,记者采访了多位市场人士。从他们对此事所发表的评论看,这些人民币创新理财产品被“叫停”,具有积极意义。 缺乏监管将潜藏风险
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研究部基金分析师江赛春认为,人民币理财产品热销,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银行传统产品的安全性特征。由于银行在储户心目中具有本金安全的形象,使得银行在以高于储蓄利率的预期收益率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时很容易得到储户的追捧,成为储蓄替代品。 但是,目前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缺乏监管,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因素:作为银行的创新产品,银监会尚未对人民币理财产品制定相应运作规范。依照现行监管规则,包括券商、期货经纪、信托等门类的委托理财都不允许承诺最低收益,而对于人民币理财在相关的信息披露、账户独立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在最初开始宣传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时,有些银行过于强调对“保底收益”的承诺,从而容易令客户混淆了“预期收益”与“固定收益”的区别。而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银行承诺收益则容易引发风险。 理财产品应提高透明度 江赛春认为,被“叫停”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而相应地由基金公司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具有相对优势和对人民币理财产品有较强的替代性。货币市场基金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运作的透明度上。按照基金法的要求,它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透明,定期公布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和良好的监管体系(既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又有托管行的监督)。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在透明度上要好于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江赛春认为,从理财市场的未来发展来看,理财产品应定位在低风险、高流动性,追求收益的倾向将受到抑制。银行允许设立基金公司后,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可由相应的货币市场基金取代。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由于种种原因并不会被完全取代,对银行面向公众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需要加强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统一的运作规范。 据有关方面称,银监会将于近期出台“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指引”,指引将对目前市场上的各类银行类产品进行定义和明细的分类,并针对其风险进行更严格的管理。指引的发布意味着继前期集中规范信托业务后,理财市场也将受到监管部门的清理和规范,其重点便是目前正在热卖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监管重点在“中间业务” 目前证券、银行、基金、保险等构成了中国的理财市场。这个市场从整体上讲,没有缺陷。但是监管层面存在问题,尤其是银行这一块。 从风险等级划分,风险最大、最具诱惑的是证券公司的理财,中间是基金,风险最小的是保险和银行。如果在法制和监管上对经营者有所规范,理财的市场空间是相当大的。 银行是为大众投资者而创造的一个低收益、低风险的理财平台。银行增加中间业务应该规范。比如应该规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投资什么样的品种。银行相当于经纪人,比如投资国债,投资公共事业等等。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以诱导市场的方式就不可取。应在规定有一定弹性的范围内,不要给投资者做保底承诺,避免揽储之嫌,以合法方式退出,为中介机构创造价值回归。同时,也应该让投资人有承担风险的意识,有能力承担风险的投资人进入市场。并不是有钱投资就能赚钱。 在具体操作上,需要通过严格、完善的立法为有效监管投资风险提供法律依据。监管机构也要加强对各投资运营机构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管,检查其是否真正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并负责投资运营机构的资格认证、日常监管、风险监管、内部控制、信息监督、社会监督等。 中国的理财市场空间是广阔的。中国老百姓信赖银行,有钱也舍不得花,希望通过自己的节衣缩食为后代谋福。如果能有好的理财品种,真正为了老百姓的钱保值增值,银行理财市场前景无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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