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离开土地还有什么 华林集团圈地有何玄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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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3:41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叶建国,特约撰稿杨爱国 华林集团掌门人孙树华是个有天分的“导演”。在其经营哲学中,“官”、“企”、“银”、“学”四轮推动可谓独到,其中的“官”、“企”、“银”构成了华林集团发展中的“铁三角”,使华林历经多次惊险跳跃始终不倒。
无论是牵手安彩集团竞标“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工程的重点配套项目——“年产达10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线生产项目”,还是在集团遭遇银行“逼债风波”时集团所属地方政府周口市淮阳县举全县财力支援,这些都体现了华林集团沉浮故事中政府角色的不可或缺。 政府掌控最大的权力就是对资源的分配,而对企业来说,在政府掌控的资源中,土地恐怕是最有利可图的。华林集团2300多亩“占而不用”的土地上生长的荒草,就诉说着传统政绩观下的非正常政企关系。 强行圈地 华林集团总部华林工业园坐落在周口市淮阳县西关,占地1600亩。 2002年4月以前,这里是该县郑集乡、王店乡和城关乡3个乡镇3个村庄的耕地和家居所在。 “那一夜,县里组织的压路机、铲土机开进了我们的庄稼地。”郑集乡李柿园行政村一位李姓村民对记者说,“来了好多人——麦子粒都已经灌浆了,没来得及(收)——就那样被毁了。” 这一幕发生在2002年4月16日夜。 据了解,此前,淮阳县有关方面曾召集几个村的村民,宣布该县将为建设华林工业园分三批征地,动员农民扒房子。记者手头一份该县县政府2002年6月9日做出的《征用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2002第3号)中称,该县征收的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为577.134亩,对农户按亩数给予标准一致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记者询问这几个村的村民,皆答“当时已经补偿到位”,“每亩2.205万元”。 据知情人士讲,这577.134亩土地,主要是华林集团目前的PE管材项目所在地。 “当时群众有些不愿意,毕竟世世辈辈都在这儿耕种。但那时县里派来了许多警察,谁不愿意就抓谁。一下子抓了十几个。”李柿园行政村张菜园村民组一个姓张的村民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在这次征地过程中,郑集乡张菜园村民组和袁路口村民组的情形更为典型——两村的可耕地和宅基地被全部征完,600多口人搬迁至华林集团东边不远处的城关乡。 “从搬过来到现在,我们的户口谁都不接收。户口簿显示的户籍还是郑集乡,但人家郑集乡早就不管我们了。现在,新生孩子没法上户口,学生上学要交借读费。”袁路口村民组一个叫李明的中年人满眼含泪说。 据村民介绍,当时郑集乡一位主要领导对他们做出承诺:“今后你们都将成为城镇居民,每人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4元的补助;18~35岁的男女青年都可以到工厂上班,35~60岁的人可以搞装卸,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养老金。” 在村民李吉华家里,记者看到了5个卡状的“上岗证”:编号从104到108号,上面印有持证人的姓名、年龄并附照片,一概写着“淮阳县华林工业园工程建设装卸队”字样。 “最低生活保障金我们从来没见过。另外,他们哪让我们上过什么班?刚开始,两个村共选了10个人,现在说要裁员,最后只留下两个。我们这些村民到他们厂里,他们的保安连门也不让我们进。这种感觉就像是上当受骗。农民离开土地还有什么?” 李吉华所说的“他们”,是指华林集团。 圈地秘密 对于这一切,华林集团无疑感到很委屈。因为,土地的用途是城市建设用地(含工业用地),征收土地时采取的是政府行为,且土地出让给企业后的用地补偿金、安置费(有关方面的说法是每亩7万元)已交给政府财政。 村民的说法是,华林集团征用土地已经快3年,除PE管材项目已占了500多亩外,其余近1100多亩的地还在“闲置”,这些“未开发的地”应不应还给农民耕种? 据知情人士讲,在征用这些土地时,当地政府部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明企业在当时还要不了那么多土地,一些人硬是要求他们去填充项目,追求所谓的‘把规模做大’,结果导致一部分土地荒芜。” 记者顺着华林工业园的一个北门向南走进去,右边是一片荒草地:蒿草丛生,足有一人高,到处挖的是坑沟,间或有一片绿油油的菜苗,几百盆残菊零散地分布着。 “这块地过去很平整,但是后来华林集团为建东边厂区的假山,起土挖坑,目前已变得坑坑洼洼;这块地过去是一块可耕地,但现在在华林集团对外的宣传口径中,变成了‘水淹地’和‘荒地’。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糊弄上面的检查。”当地一位姓孙的农民说。 华林集团在商水县的一个项目——商水高科基地占地1270亩,情形与此类似。 “这么多地荒了两年多,可惜了。”在商水高科基地外,一个农民在记者面前忿忿不平,“都是半拉子工程,把电线杆一埋,把几个厂房架子一搭,就说开发了。实际上,它过去两年一直荒着,现在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才种上了几棵庄稼。” 按照华林集团的远景规划,这两片总面积为2300多亩的土地,是为其“填充项目”而准备的,但最后落得空地一片。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两片地的功能其实十分明显:被华林集团在不同时期用作银行贷款抵押。这种说法,华林集团虽然一直对外避讳,但得到了商水县、淮阳县有关部门的间接确认。 记者试图就华林集团的土地贷款抵押问题向有关银行部门证实,但最终因“商业秘密”被银行拒绝。“这些事情,各家银行对外一般都是保密的。”郑州一位银行界人士告诉记者。 土地搁置 土地被闲置,心痛的自然是失地农民。对此,有关部门的态度又是如何? 商水县国土资源局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对此无可奈何,但“他们(指华林)的确应该开发”。记者又打电话到淮阳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否认了“华林工业园部分土地闲置”的说法,坚称“这块土地是按照城市规划征的,可能要搞房地产开发什么的”,如果说有“荒芜现象”,充其量“只是一个开发程度方面的问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记者了解到,华林集团已为其在淮阳的土地交了600万元的耕地占用金,但时至今日,当地政府还未就该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做出处理。 就此情况,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处的一位处长明确向记者表示,如果华林集团的用地情况属实,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 背景 孙树华从小失学,捡过破烂,卖过烧饼,就是在他的运作下,成就了华林集团的传奇。2002年华林集团牵手全球玻壳霸主安彩集团,在“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工程的重点配套项目——“年产10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线生产项目”的竞标中胜出,企业从此一举成名。2002年以来,华林集团旗下在全国各地新设立的各类公司不少于15家,行业涉及交通、能源、路桥、教育、化工等多个领域,对外公布的总资产增长额及增长速度足以让许多企业刮目相看。2004年10月12日孙树华以个人资产14亿元首次登上胡润的“中国百富榜”,位居第80位。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对华林集团“骗贷”、“业绩造假”的质疑不断。对此,孙树华和华林集团曾做出“媒体报道严重失实”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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