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招严把税收管辖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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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17:41 北京现代商报 | |||||||||
企业经营地在朝阳,注册地却在密云,在朝阳做生意,却跑到密云去纳税,为的是享受边远区县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各区县抢争税源、企业异地纳税的混乱现象有望从9月1日起得到有效遏制。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北京市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与原有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将从8个方面实施更为严格的税收管辖权。 每年返税规模巨大
北京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吕兴渭指出,目前北京8个老城区没有税收返还优惠政策,但远郊区县为了吸引投资,可以对企业缴纳的营业税进行返还,因此产生了比较普遍的异地纳税现象,即西城经营、密云纳税。 据了解,目前北京返税规模很大,但地税部门表示由于返税是各区县财政部门管理,因此税务部门对于返还的数字没有完整统计,返税主要集中在营业税,各区县大约会拿出20%的营业税收入用于返还。返税比较突出体现在房地产行业。 地税部门表示,异地纳税不仅使企业处于一个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中,而且也不便于纳税地点税务部门的日常监管,同时由于企业是各地政府争抢来的税源,税务部门在管理时不敢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易出现执法不到位。为避免企业重复办理税收登记、各区县争抢税源,必须对税收管辖权进行明确。 纳税地点以“注册地址”为准 市地税局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以“注册地址”为依据,注册地点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在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在本市从事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以及连锁经营(标准为统一财务核算、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电算软件核算财务成果)的纳税人,在工商注册的机构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但是在北京从事销售不动产的,比如房地产开发商,要在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税务局纳税。 此外,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继续由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代征代缴。 三大特殊行业实施经营地纳税 除按“注册地址”纳税外,还有三类企业应按经营地纳税。新《管理办法》规定,在北京从事娱乐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且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在生产、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这些纳税人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向生产、经营地的区县税务局缴纳。不过,在北京市范围内跨区县经营不超过180天的可在注册地纳税。 增加临时税务登记 新《管理办法》取消了注册税务登记,将税务登记证的种类统一为税务登记证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新增加的临时税务登记证适用于: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纳税人,未经任何政府部门批准成立而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独立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上交承包费的纳税人。 从严管理非正常户 新办法将原来关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即为非正常户”的时限从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此外,新《管理办法》规定,非正常户登记证件的失效期限由“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一年”改为“三个月”。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吕兴渭表示,以上新管理办法适用于自2004年9月1日起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9月1日前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也应按新《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但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吕兴渭指出,税务登记证每三四年更换一次,本来应在今年年初进行更换,由于此《管理办法》要出台,更换工作相应推迟,预计今年年底,全国要对换证工作统一安排。这段时间正好给了9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老人”一个过渡期,换发新证后,“老人”也要按新规范统一执行。 他解释,之所以不采用一刀切,主要是考虑到完全按“注册地址”纳税,一些区县的财政短期内会出现太大亏空,这样做也是给区级财政一个稳定的过渡。 商报记者 方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