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国内游引入小费制度尚无规定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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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3:46 新闻晨报 | |||||||||
特约记者 王一宁 多数游客在接受导游服务后都没有给小费的习惯,而广东中旅将打破惯例———引入小费制度。中旅在其将推出的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中向游客建议,游客如果满意导游的服务每天可付给导游20元小费。对于广东中旅率先引入小费制度,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日前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收小费”尚无规定禁止,但前提须游客自愿。
广东中旅认为,引入小费制度目的在于让导游的收入有合法保障,同时避免导游带团增加自费项目。游客奖励导游小费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完全是自愿性质”,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国内游”引入小费机制是否合法,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龙伟告诉记者:“只要是游客自愿,旅游局是允许的。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目前,导游从景点、购物点私拿回扣的行为仍然是严格禁止的。”龙伟说,在国外,导游、酒店服务生收小费已成惯例,这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的作用。 对于广东中旅的做法,北京“百强社”之一的春秋旅行社经理杨洋表示,该社国内团以前在“海南纯玩团”中曾搞过“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十分满意,可以付给导游每天10元小费”的提示,但仅是提示而不是制度。杨洋说:“当时有近一半人给了导游小费,如果广东中旅做得好,我们也将考虑引入。” 导游收小费是否真能提高服务质量,还是会形成一种加重游客负担的新行规,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广瑞则表示担忧。“国外给小费完全出于自愿,而国内很有可能出现‘必须给’的局面。有些素质差的导游服务上有差距,而在钱上往往会斤斤计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