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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3: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料寄送

  1、基金投资者账单:基金管理人将向特定销售渠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对账单;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 定期定额投资服务

  通过定期定额投资服务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服务计划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三) 网上交易服务

  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站办理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基金管理人也可利用自己公司的网站(www.bociim.com)为直销投资者提供基金网上交易服务。投资者在选用网上交易服务之前,请向相关机构咨询。

  (四) 信息定制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定期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每日基金份额净值、每笔交易确认、每月账户余额及损益、最近季度的基金投资组合、公司最新公告、新产品信息等。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五)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全天24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业务开通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人的住所处,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二) 席位租用期限及更换方式

  席位的使用期限暂定为半年。使用期满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各类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综合评价,包括:

  1、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2、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3、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4、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5、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6、开放证券经营机构资料库的情况;

  7、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根据上述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排名。在这一过程中,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为半年后的席位更换作准备。

  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三) 席位运作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任何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总成交量的30%"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研究报告及信息服务的质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

  (四) 其他事宜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二十四、备查文件

  (一) 中国证监会核准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代理协议

  (四) 托管协议

  (五) 法律意见书

  (六)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九)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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