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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3: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深交所《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有权机构颁布规范性文件及基金合同募集,本招募说明书已于2005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97号文件核准。

  (一)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间

  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

  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三)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四)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五)募集场所

  募集期内,本基金在柜台(场外)和交易所(场内)同时发售。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在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也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在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基金份额认购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目标。

  (七)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

  1、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2、认购价格:本基金按面值发售,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八)柜台(场外)认购

  1、柜台(场外)认购费率结构:

  柜台(场外)认购费率 单笔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小于100万元 1.0%

  100万元(含)-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500万元 0.6%

  大于500万元(含)1000元

  2、柜台(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柜台(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取得的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认购款项在基金设立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会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否则,归入基金资产。利息的确定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投资者通过柜台(场外)方式申请认购本基金10,000.00元,认购期利息为2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9,900.99×1.0%=99.01元

  认购份额=(10,000.00-99.01+2)/1.00=9,902.99份

  3、柜台(场外)认购的确认及限额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在T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网点的柜台(场外)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场外)最低认购金额由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5)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九)交易所(场内)认购

  1、交易所(场内)销售渠道: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发售公告。

  2、交易所(场内)认购的时间:在募集期间,深交所将于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持续挂牌定价销售本基金份额(具体时间请参见发售公告)。

  3、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结构:深交所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会员单位可参照下表设定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

  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 单笔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小于100万份 1.0%

  100万份(含)-200万份 0.8%

  200万份(含)-500万份 0.6%

  大于500万份(含)1000元

  4、交易所(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交易所(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最小计价单位为1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取得的收益归基金资产。

  认购期内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1元,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

  例: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申请认购本基金10,000.00份,认购期利息为2元,

  认购费用=10,000.00×1×1.0%=1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1+100=10,100元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2/1=2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0+2=10,002.00份

  5、交易所(场内)认购的确认及限额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会员单位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在T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到会员单位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到会员单位打印交易确认书;

  4)本基金交易所(场内)单笔认购在最低认购金额的基础上,累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能超过99,999,000元;

  5)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十)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募集资金利息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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