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公告 > 正文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5: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代理人,并另行公告。销售代理人可以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投资者如果在开放日规定时间之外提出申请的,其申请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基金管理人将有关调整的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从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从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

  4、在确定了基金开始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的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固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价格以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一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即不可撤销;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5、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该赎回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将与赎回款项一起结算并支付;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T 日提交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可于T+2日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将在T+1 日从基金托管专户中划出,通过各销售代理人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必须不少于1000 份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在一个销售机构(网点)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当账户余额少于1000 份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应该包括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1.00 元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0.01 份),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1.00元再加计对应的待支付收益予以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0.01元),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该基金账户。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3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赎回价格和费用

  无论本基金财产投资盈亏,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根据固定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进行计算。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1、申购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1元确定,保留至0.01 份;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一元计算并保留到0.01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1 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融通易支付

货币市场基金,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100,000元;

  基金份额净值( NAV) 1.00元( 保持为面值1元);

  申购费用0元( 无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100,000元;

  申购份额=100,000/1.00=100,000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1.00元+对应的待支付收益

  例2 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如对应的待支付收益为1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份额10,000份;

  基金份额净值( NAV) 1.00元( 保持为面值1元);

  赎回费用0元( 无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10,000×1.00+18=10,018元。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5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续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本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是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其它情形;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基金赎回行为;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申请,基金管理人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兑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该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在3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内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业务公告中说明。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暂停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十二)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三)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内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具体办理方法参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业务规则。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它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按《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基金的冻结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适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易支付"服务

  "易支付"是指基金管理人与中国民生银行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技术平台,在民生银行渠道实现的一种个人金融

理财创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自动申购、自动赎回、自动赎回还款等。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可以选择与民生银行签订自动申购、自动赎回、自动赎回还款等服务协议。自动申购协议签订后,投资者可在约定的时间自动申购本基金;自动赎回协议签订后,投资者可在在约定的时间自动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还款协议签订后,投资者可从基金账户自动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用于其民生银行信用卡自动还款;"易支付"服务首次实现了方便投资者将基金份额转化为还款账户资金进行支付的服务功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