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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22: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理念

  专业的投资分析与投资管理是分散和驾驭风险的手段,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是安全运营取得稳定收益的保障。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有大量潜在的投资机会。基金管理人将借助专业的研究支持,深入挖掘各投资品种的潜在价值,在承担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使本基金获得较业绩基准更高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目标

  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为视角,发掘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在承担和控制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取得稳定的、优于业绩基准的中长期投资回报。

  三、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60-95%;债券的比例为0-35%,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类别配置层面,本基金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

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动态调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上本基金注重有中国比较优势和有国际化发展基础的优势行业的研究和投资;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持续性的定量分析,挖掘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一)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投资理念体现对核心价值和中长期投资价值的分析,

  1.资产类别配置

  股票与债券间的比例配置问题事实上是股票投资的时机选择问题。针对股票投资的时机选择,基金管理人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及其对股票市场景气度的影响,并在对比股票市场的市盈率水平、股息率水平以及评估股票市场的政策风险后,决定基金的股票仓位比例,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价值分析

  价值化投资理念是建立在股票估值基础上的股票投资策略。上市公司的价值理论上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即:资产的价值、盈利能力、盈利的增长能力。而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的价值更多地是由它的持续盈利能力所决定的。

  结合投资价值分析的模型和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诺安基金公司开发了包括关键因素选股和核心

竞争力分析在内的持续性盈利分析的模型,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净利润、销售/管理费用、应收账款、库存周转、坏账计提、累计订单和资本研发支出等因素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宏观经济因素如:通货膨胀、政府调控等,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质量进行分析,并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判断归类,从中筛选和构建有核心投资价值的股票池。

  3.领先企业分析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国正处于一个快速上升的经济周期,一些具有中国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基础的企业将有望在今后几年中脱颖而出,成长为跨国经营的国际化公司,并进而继续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多年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可预见的必然结果,也是世界上诸多的国家和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实践所验证了的。纵然我国股票市场将有一个从初步发展走向逐步完善的过程,但期间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却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将是

中国经济实力上升的重要标志。这些企业投资价值的不断显现,将最终使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现实紧密地联系到一起,并必将为投资者带来超额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在以上两层投资价值分析的基础上,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为视角,发掘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争取为投资者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基金将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发掘有潜质的国际化发展的领先企业:1)国际化投资和跨国经营分析;2)通过国际贸易、并购与投资获得全球资源和市场优势;3)在与国际企业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实际上现在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凭借独特的领先优势开始或者具备了跨国经营的能力,它们遍布于能源、纺织、传统工业和制造业、通信、家电、电子元器件、机械和汽车零部件等广泛的行业中。

  4.股票估值分析

  对于符合投资标准的股票,基金将做进一步的估值分析。PEG是基金估值分析的重要指标,但是对于某些行业,基金也会选择更有效的指标,例如,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基金管理人会使用EV/EBITDA以及单位用户价值等指标。PEG中的P/E根据当前的价格以及当年的预测利润计算,增长率G根据未来3年的预测年均增长率计算,PEG越低越好。同时基金还要对包括行业周期及景气、行业竞争结构在内的行业因素进行分析,这些分析的结果并不形成新的评估指标,而是会融入到对PEG的估计中。在股票价值分析选股过程中,会对行业的整体库存情况、应收账款变化以及产品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经过以上三层的筛选,基金将从目前的上市公司中筛选出10%的优质企业,形成本基金的核心股票库,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模型中做的估计是否相符,并经过基金经理的时机选择后,最终形成基金的投资组合。具体股票组合构建流程如下: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并配合可能出现的其他投资机会。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0%×新华富时A600指数+2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由新华富时指数公司发布,包含中国深沪两个市场流通市值最大的六百家上市公司,涵盖了几乎所有行业,占市值的77%(2003年7月数据)。A600指数在市场代表性、市场相关度、流动性等方面具备作为基准指数的可行性。同时,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能够比较权威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收益状况。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将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建立,有效地规避风险并相应地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七、投资决策

  (一)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 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 国家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规划与发展政策;

  4、 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和走势及基金业发展状况;

  5、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及竞争优势;

  6、 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以及综合价值的评估;

  (二)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投资策略报告等决策支持。

  2、 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报告,决定基金投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3、 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供各类分析报告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4、 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研究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5、 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监察稽核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6、 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八、投资限制

  (一)投资禁止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二)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

  6、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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