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律所访谈录|锦天城律所:重视金融监管变化带来的法律风险

2019-03-11 12:59:46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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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在金融“严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投融资市场的参与者更加需要全面的风险提示与专业的法律知识“加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出,投融资行业参与者们,更需要注重因这一监管大变化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最直接的风险就来自监管层,由于各项新规的发布,投融资领域的各监管部门必然会积极落实新规,对其负责监管的投融资子领域大行整顿,对于违反新规的行为,监管部门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业自律处分。

  而对于投资者本身来说,由于资管新规打破刚兑以及司法监管化的趋势,投资者也需要重新认识各融资方的保本承诺。而现实中,由于投资者的认识变换与金融机构整改力度程度不一致,可能导致产生较多法律纠纷。

  新浪法问:近年来,中国投融资市场的法律风险总体趋势如何?有哪些变化?

  傅莲芳律师:遵循着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堵后门、治乱象、下猛药的基调,2018年是中国金融监管政策升级深化的一年。

  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新规、信托、委贷、私募资管新规等资管政策重磅政策落地,“破刚兑、去嵌套”的强力组合拳导致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专户规模全面收缩,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增速大幅放缓。

  同时,P2P等互联网创新金融的监管大潮也全面涌来,2018年开年开展的P2P备案登记以及一系列政策表明了政府部门对P2P行业乱象的从业整治。而在A股市场,由于长生生物案例的爆发,强制退市制度也被写进了A股的法规、政策中,有人认为,这是A股退市常态化到来的标志,意味着A股“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在逐渐形成。私募基金行业也同时迎来了一系列更强的监管措施,2018年开始,证监会及基协组织了大量的专项检查及自查,发布多个处罚和自律处分,年终的新版登记须知更是将管理人登记的难度大大提高。一系列监管新规完全改变了行业生态,各类A股、资管、私募和P2P等均出现颓势。

  此外,司法监管化趋势也值得关注。配合监管机关的强力行政手段,《资管新规》在北大高科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等借款合同等案中获最高法引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更是下发文件指出“对不符合金融监管规定和监管精神的金融创新交易模式要及时否定其法律效力 ”。伴随着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金融监管政策正式进入司法领域继续发挥作用。总的来说,2018年是投融资领域法律风险全面扩大的一年。

  其实近年来,中国投融资市场的法律风险虽然在国家接连发布和出台“资管新规”及相关制度的背景下总体可控,仍然因为市场体量的爆发式增长而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募基金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因超高速“野蛮生长”所产生的各类问题层出不穷,相关私募基金和P2P平台的“爆雷”也已司空见惯。

  法律风险发展趋势中比较突出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理念席卷全球的情况下,各类新形式的投融资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五花八门,虽然在满足市场多样性需求方面贡献颇丰,但同时也难以避免因“鱼龙混杂”而产生的新风险。

  二是诸多投融资产品所涉及的交易结构、制度设计和风险控制,往往系发行方和管理方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成熟投融资市场中的“常用套路”而得出的成果,这导致其并不能较为顺利地融入我国现行司法和监管体系,从而在风险控制层面产生诸多争议和问题。我国目前对民商事立法体系仍然为民商合一,2017年生效的《民法总则》似乎也通过将商事规则和商事主体责任融入民法规范确立和重申这一体系。

  故司法实务界和监管层也往往不得不在民商合一的基础上,以民法规范和观念来强制处理商事特性很强的争议和纠纷。简言之,投融资的法律风险控制层面的问题,已经从以前缺乏制度而“无法可依”,渐渐过渡到有制度但“水土不服”。

  就私募基金产品争议处理举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失联,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融资人实际控制,缺乏独立法律地位,很多基金产品的交易结构和基础法律关系不明确等都成为私募基金维权难的客观因素。要化解这些法律风险,严格监管是一方面,另外通过司法指导案例统一裁判思路,强化投资者教育,提高违法成本等都是可以采取的措施。)

  新浪法问:在金融“严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哪些风险值得业内注意?如何有效保障投融资各方的权益?

  傅莲芳律师:有鉴于法律风险的扩大,投融资行业参与者们,更需要注重因这一监管大变化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最直接的风险就来自监管层,由于各项新规的发布,投融资领域的各监管部门必然会积极落实新规,对其负责监管的投融资子领域大行整顿,对于违反新规的行为,监管部门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业自律处分。再次,则是保证合规下的业务经营的风险,由于各项新规的高标准、严要求,原先行业内通行的交易结构、交易手段不再适用,为保证合规经营,行业内各机构必须带着镣铐跳舞,吸引投资者的难度、成本都将上升。而对于投资者本身来说,由于资管新规打破刚兑以及司法监管化的趋势,投资者也需要重新认识各融资方的保本承诺。而现实中,由于投资者的认识变换与金融机构整改力度程度不一致,可能导致产生较多法律纠纷。

  在强监管及创新的大背景下,未来监管套利空间减少,但并不限制资管机构在合规框架下发挥主动管理能力,资管新规也明确了对科创领域价值投资的支持,资管机构可积极拓展符合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下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实体经济,提高管理能力,确保合规经营,自然可以创造价值。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增强投资知识和法律知识,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保本承诺,尽量选择规范运营的机构和产品,比如私募股权行业的投资者们,在设计投资方案时仍应注意法律细节,做好每一步工作,为每一次投资筑好“防波堤”。

  论坛预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首届“2019年CBLJ高峰论坛”的联合承办单位之一。“2019年CBLJ高峰论坛”将于2019年4月3日在北京JW万豪酒店举办,由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主办,新浪财经、新浪法问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作为独家内地合作方和特别支持单位共同助力。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在论坛上主持《金融市场、投融资机遇和法律风险防范》 演讲及圆桌对话环节。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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