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离婚了,自媒体资产怎么分割?
毫无预兆,咪蒙被爆离婚了,财产各半,公众号归她,淘宝店归老公。
这真是有些打脸,咪蒙曾经说过:自己的老公是忠犬型的男人。
一个事业有成的女性,有钱,有名,老公还是“忠犬”,做女人当如咪蒙,咪蒙是无数女性心中的偶像。
但到底结果是,传授御男哲学鸡汤文的咪蒙,败给了现实。
御男哲学鸡汤一类的文章,道理都说得明白,只不过现实生活,没有那么简单。
我特别喜欢张小娴《当爱情缺席的时候》里:
当爱情缺席的时候,学着接受你自己,只有当你接受自己的一切,你才会快乐,才能够学着独处。
当爱情缺席的时候,学着过自己的生活,过自己的生活,就是和自己恋爱,把自己当成自己的情人那样,好好宠爱自己。
当爱情缺席的时候,你要学着潇洒,要明白钱会溜走,什么都会失去,我们手上没有一样东西能够永远拥有。
但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聊的并不是咪蒙哲学的对与错。
而是要和大家聊聊如果咪蒙离婚,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拥有大量价值的自媒体如何分割?
今年5月,咪蒙团队旗下矩阵号“非正常姐姐”的小程序电商“非正常种草馆”悄然上线。
可怕的是,这个小程序在咪蒙主账号没有引流,甚至也没有做任何推广之下,单凭“非正常姐姐”的内容引流,上线5天,销售额突破100万,让咪蒙在朋友圈好生炫耀了一把。
一直以来,自媒体都在通过广告和知识付费两种途径变现。小程序的诞生,让自媒体做电商变成了可能,咪蒙也开始涉足电商和知识付费,且成效显著。
《婚姻法》第17条规 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自媒体的设立及经营环节中都需投入大量的劳动,粉丝活跃度、文章创新度等都凝结着经营者的大量劳动。自媒体应当是有价值的,属于“其他合法财产”。
公众号本质上就是一个传播渠道,它的交易价值首先取决于其传播能力,而传播能力与内容定位、粉丝数量、粉丝活跃度等密切相关,同时还需要结合其变现能力和商业发展前景综合评估。
对于有成熟商业模式,有稳定收入的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估值会较高。
在传统的离婚诉讼中,对于不可分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三种:协商、作价补偿和竞价。
自媒体就属于不可分物,可以采取以下分割方式:
一是协商。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协商一致。
二是当双方均同意由一方取得自媒体的所有权,作价补偿。对于补偿标准,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律在确定自媒体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对补偿价格作出衡量。
三是当双方均主张自媒体所有权时,应当在实现最大经营利益基础上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得予以解决。
具体到自媒体中,应当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对自媒体经营的投入和产出,尽量保障自媒体的连贯性、稳定性、发挥媒体最大效能,避免将媒体交由未实际经营或者是经营效果不佳的一方。
当然,像咪蒙这样影响力比较大的自媒体分割更加复杂,咪蒙公众号的主体并不是个人,而是霍尔果斯爆炸糖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分割时考虑的因素更加广泛,一般需要专业的律师协助。
成人的世界里难有绝对的对与错,很多事鸡汤真的解决不了,生活永远比文字要来得犀利和复杂,多学些婚姻法知识也是极好的。
作者: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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