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停产风波研讨会:中国石油体制改革(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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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4:22 新浪财经 | |||||||||
盛洪: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给我们讲了很详细的有关业内的信息,我觉得这个很好。应该说今天我们是一个非常好讨论,我们是从案例出发,茂化实华和中石化之间的案例出发,我们对
那么,第二点就是说所谓行政性垄断,行政性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就是王秘书长讲的38号文件大概的框架。我也大致讲几个方面,一个就是所谓成品油的生产和销售,完全由行政来规定两大公司,任何一个地方的炼油厂或者是民营炼油厂,成品油必须交由两大石油公司来销售,价格是这样来定的,这是行政性的,不是经济上垄断权利,这是行政经济上规定的。第二点作为零售领域,就是所有的加油站都要和中石油,中石化,或者是由它投资,或者是控股,或者是参股,或者是联营。总而言之,是要经过它的。那么,实在偏远了,两家不爱干了,要证明,这事完全是行政的。另外,就是再进口贸易上也是,其实贸易是要首先获得进口的权利,另外还要到商务部去搞所谓的进口配额,叫做非国营进口贸易配额,这个是难上加难。有了这个以后,要编入到两大石油公司的计划当中去,最后全搞定了也不行,还要进这个公司。其实,就是这几条,当然还有很多了,都是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那么它的垄断是行政性的。第三点是缺乏管制的。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强垄断,高度的行政法规保证的垄断状态,本来应该对其价格进行管制,这应该在决定学界达成共识,在法学界达成共识。但是,在中国这种情况,只是对最终产品零售价有某种共识,那么对于中间的出厂价和批发价都没有管制。而中石油,中石化所面对不仅是最终产品的消费者,可以乱用中间出厂价和批发价来传播价格企业。所以,在这个时候本来应该对这样一些出厂价和批发价进行管制,但是没有理由管制。当然,对这样一些企业还有其它管制,包括安全生产的管制,那么我们知道去年在川东出的一起恶性案件,当地政府是无法对如此庞大的中石化企业进行管制,他们完全是自我管制,还有一些其它的管制。他们是一些不受约束的垄断力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性质基本上是这样的。关键就是说怎么样对这样一种状态进行变革,这是很重要的。那么,我觉得确实要具体来进行操作,通过很多行政法规上的一些操作,包括对于38号文件重新思考,甚至是废止。那么,另外就是要对整个石油体制提供一个方案,怎么去建立相应的管制,怎么去削弱它的垄断权利,怎么把行政权利和垄断力量分开,我觉得这些都是我们要进一步讨论的。 今天会议很成功,感谢所有参会专家从各个方面提了非常好的分析和建议。也感谢参会的新闻界的朋友,应该说我们以后也许还在凑在一起就石油体制改革进行讨论。 今天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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