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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新:住房保障试验共有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22:26 中国经营报

  一项江苏徐州正准备开始进行的住房保障探索,正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重点关注,这项以“共有产权”为核心内容的探索与试验,将存在大面积向全国推广的可能。

  “现在,这项制度还在研究探索阶段。”3月26日,江苏省建设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徐州试验的这种住房保障制度,即要求出售型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在出售之后,由地方政府与购房者共享产权。

  在此之前,北京等城市对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制度已经进行了相应探索,但主要集中于有限产权,即政府优先回购,或者政府收取综合地价款补足与同区域商品房差价,这些资金或者房源,将继续保留在保障性住房体系内进行内循环——相比于此种制度,徐州目前正在进行的探索,无疑更进一步。

  据了解,3月20日前后,姜伟新对徐州市的探索做出批示,并安排徐州市房管局局长在《中国建设报》发表署名文章,在向全国推广并介绍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新任部长姜伟新在多次内部会议上都强调了保障性住房创新的重要性。

  “姜部长调任建设部半年间,主要蹲了两个点,其中一个就是厦门的经济租用房,还有一个在河北的石家庄,总之都是围绕保障性住房的创新展开的。”接近建设部的人士称,住房保障的创新也是目前情势下必须完成的命题。

  记者了解到,在姜伟新到任建设部的半年时间中,有将近大半时间用于基层蹲点调研:在2007年8月调任建设部之后不到两个月,即前往厦门调研经济租用房事宜,此后在2007年年末,又前往河北蹲点调研住房保障体系,当地建设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姜伟新一次基层调研的时间均在1~2周,了解情况十分周全。

  实际上,目前已经在各地普遍推广的“经济租用房”,即是姜伟新力推之下“全国开花”的产物。当时,原建设部明确提出,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要顾及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尤其针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三类住房产品之间的“夹心层”人群,原建设部试图寻找新的方法。

  此时,恰逢厦门推出专门针对夹心层的“经济租用房”,姜伟新获知后,便带领相关业务负责人前往厦门实地调研,对这种住房保障产品的创新给予高度评价,随即便在全国推广,直至2008年两会召开前,北京等大型城市相继推出“经济租用房”。

  在2007年底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姜伟新在总结发言时指出,目前对于中国的住房制度,建设部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路,而对于保障性住房,除了现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之外,鼓励地方根据自身不同情况,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大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显然,行政一把手的亲自督战之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构成,还存在着诸多想象空间。

  中国经营报记者:李乐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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