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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未涉国资委国资法出台意外加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09:33 经济观察报

  王毕强

  大部制改革或许将导致一个意外的伴生品——《国有资产法》出台的加速。

  本报获悉,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3月17日召开了 《国有资产法 (草案)》专家研讨会。据参会人士称,这是自2007年12月《国有资产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初审后的第一次研讨会,其召开的时间点耐人寻味。

  因为就在当天还在召开的全国人大会上,确定了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等在内的中央政府重要人事任免,大会次日就闭幕,新产生的一届全国人大和政府随之将展开工作。而决定新政府部门设置与人事安排的 “大部制”改革方案,并没有涉及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获得了连任。

  据数位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士对本报透露,全国人大法工委在这个时候召开研讨会,显然有加快推进《国资法(草案)》立法工作的意图。而他们得到的信息是,草案将在2008年的6月进行二审,并在8月三审通过。

  意外加速

  据参会人士介绍,本次研讨会由获得连任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主持,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人士、草案起草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出席了研讨会,但并未邀请国资委一方参与研讨。

  参会人士认为,这种安排可能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论。

  在2007年12月草案一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资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李曙光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上届人大的起草组已经基本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在一审后到新一届人大产生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国资法》的立法工作基本上处于暂停状态,下一步的工作等待新一届人大做出具体的安排(相关内容参见本报2008年1月28日04版报道《一个国资委还是N个国资委?》)。

  而3月18日诞生的新一届全国人大,是否会对《国资法》的立法工作做出新的安排,该法的立法方向和原则会否有所调整?

  记者采访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告诉本报,《国资法》的立法工作已经从之前的全国人大财经委转到人大法工委,并安排了具体的负责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程序,《国资法》的立法工作已经从财经委起草初稿,进入到由法工委修改拟定二、三审稿的更高程序。

  据参加上述研讨会的人士介绍,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将是今后《国资法》立法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而此前的负责人是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的石广生。

  据上述参会者透露,安建在3月17日的研讨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国资法》的立法工作。

  刚刚获得通过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并没有涉及国资委,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获得了连任。这与 《国资法》立法进程的加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国资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刘纪鹏教授表示,国资委不是政府部门。

  国资委的定位一直是国资法最核心的争议和难题。而在去年底的《国资法》一审稿中并没有赋予国资监管机构行政监督权,这被全国人大认为是该法的一项重要突破。

  另据参会人士透露,本次《国资法(草案)》专家研讨会对国资委的职能定位这个导致《国资法》逡巡十几年的关键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并没有将其作为研讨的重点话题。

  修改重点

  据参会人士介绍,本次研讨会重点研讨了《国资法(草案)》中包括:立法定义、二级企业是否纳入、国资委的职能和定位、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一直是《国资法》起草和审议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并没有对研讨会的讨论内容预设调子,但对与会专家的发言做了认真的记录。安建在会上表示,会把与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提交给领导层。

  据参会人士分析,全国人大法工委在本次研讨会上拿出来讨论的这几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工委下一步将对《国资法》一审稿进行修改的重点。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否要在《国资法》中得到体现,一直是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巧合的是,在本次研讨会召开的几天之后,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表示,为了解决央企控股的难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有望年内成立。这家公司将代表国资委控股整体上市的央企,主要从事资本运作。

  李曙光认为,《国资法(草案)》以及将要由该法规定的国资监管体系,在一审稿的基础上并不会有颠覆性的变化。由十届人大起草的一审稿,将作为本届人大的二审稿和三审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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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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