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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企获减免税收近五十亿 台企约占六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4: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厦门十二月二十六日电 (杨伏山 肖雨 卢丽芳)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明年元旦出台,实施十七年之久的《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退出历史舞台。而自一九九四年以来,在厦外企获得国税部门审批的各项减免税优惠已近五十亿元人民币,其中台资企业约占六成份额。 厦门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工作人员二十六日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国家对外资企业采取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应运而生。厦门国税据此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办妥各项涉税事宜。 统计数据显示,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厦门国税共计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四十六亿七千两百万元;自一九九四年以来,共计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办理再投资退税四亿三千九百万元。在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中,台资企业所占的份额约为六成,有力地支持了台资企业发展壮大。 台资企业在厦门的投资领域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经济效益也越来越好,投资行为趋向长期化。据了解,厦门现有三百多家台资企业正在增资扩建,累计增资超过六亿美元,平均每家增资两百万美元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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