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年内推出 税收优惠政策将倾斜中西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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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6:50 新京报 | |||||||||
财政部官员: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倾斜中西部,优惠着力点以产业为主 本报讯(记者 王海林)“所得税的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将是下一步税收政策改革的重要内容”,“所得税的两法合并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调整区域的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着力点将由过去的以区域政策为主,转向要以产业优惠为主。在区域范围内过去重点放在东部地区今后重点放在西部地区。”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上周六在黄河新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北京)论坛上表示,两法合并(指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之后可能除了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政策做一定期限的保留,东部地区包括经济特区目前享受的优惠政策,经过几年过渡与统一政策要并轨,今后东部经济特区的发展不再是主要依靠税收优惠,而是通过它们自身的自我创新能力继续发展经济特区,这在整个区域政策方面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税收政策的今后方向就是区域政策对于中西部地区是有利的。” 除了所得税的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外,王建凡还透露,资源税改革将在今年重点推出,而这个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下一步资源税改革将由过去的定量征收转向按消费收入来征收,产品价格上涨政府的收入也上涨。 王建凡称,中西部地区是经济落后地区,但是中西部地区又是我们国家资源产品比较集中的地区。过去的资源税计划经济时期是定额的,在价格比较低的情况下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现在随着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资源稀缺性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这个税收没有发挥它的杠杆作用。同时,实际上调整资源税也是给地方经济增加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