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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胺反倾销措施期中复审开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5: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陈晶晶 商务部2月10日发布2006年第5号公告,决定自2月10日起对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所适用的乙醇胺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

  2004年11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9%。2005年12月13日,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提出期中复审申请,请求调整反
倾销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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