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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宣传被罚 不服工商重罚家乐福紧急取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2:55 第一财经日报

  家乐福中关村店涉嫌销售侵权玩具并进行虚假宣传被罚20万

  本报记者 夏炜 张馨月 发自北京

  一周前,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分局对家乐福中关村店立案调查,认为其销售的一款儿童玩具包装和装潢侵权,并在“六一”儿童节前后对其售价进行了虚假宣传。该局要求其立即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玩具外包装,拟两罪并罚共计20万元,而这是此类案件的最高罚款额度。

  昨天,家乐福北方区公关经理尹庄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回电,表示已找到证明家乐福中关村店未进行虚假价格宣传的证据,并将在听证会上公布。而听证会将于本月21日举行。

  据了解,海淀工商分局在调查该店销售侵权玩具进行取证时发现,该店在该款玩具促销签单上写明“原价44元,现特价23元”(记者在该局也见到价标原本,上面标明“特价”字样,并注明降价期限至6月30日);而根据该店销售记录,2月和3月的平均单价为19.9元,4月单价为20元,5月单价却为23元。“这个价格是比以前更高了,而不是优惠了。”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分局经检科杨小光说,由于店方没有按工商部门要求在10天内提供原价44元的有关证明,执法人员认定该店涉嫌虚假宣传。

  而该店在向海淀工商分局递交的“情况说明书”上写道,“GT-7788百变管道积木玩具是2004年5月份新增的一款商品,正常零售价为44元。在2005年2月1日至4月28日促销进价为17.9元,因此促销价为19.9元;4月29日至5月14日促销进价为19.5元,所以促销价为22.9元;5月15日至27日的促销进价同样也是19.5元,所以促销价是23元。厂家提供的促销进价一直是在上调的,所以促销价格肯定也是在不断上涨的。”

  “我们已找到证明家乐福中关村店未进行虚假价格宣传的证据。”尹庄向记者透露。他解释说,中关村店之所以没有按要求在10天内提供“原价44元”的有关证明,是因为该店自2月来就已实施促销价,而家乐福计算机系统每三个月会清除一次销售信息,所以该店并未存有“原价44元”的原始数据。但他告诉记者,由于家乐部有其他大卖场在四五月份还在实行原价销售,因此存有这方面证据。

  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周温兵律师也认为,“家乐福能否提供‘原价44元’的证据”是该项认定的关键。但他还认为在这个定价(先定高价,后降价销售)过程中,不排除厂商玩弄价格伎俩的可能性。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将依据听证会裁决受理消费者投诉和索赔申请,一旦认定该店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赔偿。

  同时,杨小光表示,由于此案还在调查中,关于家乐福是否承担侵权连带责任,还未最后认定。

  昨天,记者现场走访发现,涉嫌侵权玩具都已下架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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