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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中关村店涉嫌虚假宣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1:03 北京青年报

  对工商处罚表示不服 称促销幅度变化没错 听证会拟21日举行

  北京青年报: 王军光 蔺丽爽

  本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因为涉嫌销售侵权商品并对商品价格进行虚假宣传,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对家乐福中关村店进行立案调查,并拟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海淀工商部门已将该决定告知了家乐福中关村店,并通知其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进行听证。

  家乐福方面在递交给海淀工商部门的情况说明中声称,由于前后几批商品的进价不同,所以促销价有变化,并没有虚假宣传。由于不服海淀工商分局的处罚决定,家乐福中关村店提出听证要求。据悉,听证会将于本月21日上午9时在海淀工商分局举行。

  5月27日,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接到意大利某玩具公司投诉称,海淀区中关村家乐福店内销售的一款名为GT-7788百变管道积木玩具的外包装,涉嫌侵犯了该公司的一款名为“百变小管拼装组合”玩具的外包装。后经调查,从该款玩具的外包装上看,和意大利生产的那款玩具几乎一样,连形象代言人也是同一个外国小孩,基本上可以认定其构成了侵权。同时,工商执法人员在家乐福工作人员提供的销售记录表中意外发现,记录中该款玩具在2月、3月、4月的销售价格是19.9元和20元,但5月的售价为23元,并且是“特价”以后的价格。

  经过调查,两案合并在一起,工商部门拟对商家作出处罚: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针对其在价格上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将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

  又讯 昨天,家乐福北方区公关部经理尹庄表示,这款产品是家乐福中国区统一采购的,从公司总部系统查询,该款产品原价为44元,因此无论是以19.9元、20元还是以23元进行销售,都属于促销,至于促销的优惠幅度下降一些,是很正常的经营行为,不是谎报、虚报价格。

  家乐福能不能提供原价证明成为关键问题。据了解,家乐福北京公司的人员正在查找总部系统里该款产品在全国60家店铺的销售情况,期望能找到曾经有消费者以44元购买过此款产品。到记者发稿前,尹庄致电本报表示,他们已经查到,并将继续收集证据,拿到听证会上。

  另外,工商部门也已针对该款玩具的包装侵权展开调查。尹庄表示,如果调查认定该商品侵权,家乐福承担应负的责任,并将重新评估此供货商,再对产品作出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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