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推新工具助二线银行力保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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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31 第一财经日报 | |||||||||
近半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回落逼近8% 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情况,银监会选择了以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作为我国混合资本工具的主要形式,并由此命名我国的混合资本工具为混合资本债券 本报记者 李涛 发自北京
日前,银监会适时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并按照规定计入附属资本。 离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实现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达标期限还有整一年,但近半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却回落逼近8%。汇金明确表示无注资二线银行可能,而银监会也坦陈目前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已经基本用足次级债限额,进一步补充资本渠道有限。 曾在两年前,首家发行次级债用以补充资本金而突破8%资本充足率的兴业银行,又率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计划于近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40亿元的混合资本债券,成为这一资本金补充新渠道的先行者。由于短期内增资无望,兴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下滑至8%以下的危险,该行正全力保8%,以免影响明年申请发行A股的计划。另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招商银行(600036.SH)、浦发银行(600000.SH)也有意发行混合资本债券。 资本充足率下降成为本年度这些二线银行的共同难题。因为过分依赖信贷扩张,导致资本充足率显著下降,民生银行(600016.SH)资本充足率已经跌至8.05%,浦发银行(600000.SH)资本充足率跌至8.04%,华夏银行为8.41%,深发展(000001.SZ)及中信银行仍未达到监管要求。因此,银监会此时推出补充资本新工具颇有“雪中送炭”的意味。 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情况,银监会选择了以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作为我国混合资本工具的主要形式,并由此命名我国的混合资本工具为混合资本债券。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由于混合资本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因此兴业银行此次混合资本债券的发行还有待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混合资本工具是比普通股票、债券更复杂的金融工具,巴塞尔协议仅规定了混合资本工具的一些原则特征,而赋予各国监管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本国混合资本工具的认可标准。在商业银行最多可以发行占核心资本50%的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情况下,推出混合资本债券,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一定额度的这种债券,填补现有次级债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提高附属资本在监管资本中的比重。与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的一些特征使它具有了更强的资本属性,对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促进作用也更加明显。 与我国银行此前发行的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具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其清偿顺序列于次级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此外,混合资本债券在期限、利息递延、吸收损失等方面具有许多特征,如债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银行有一次赎回权,但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递延的利息将根据债券的利率计算利息等。自然,商业银行也将为混合资本债券的特殊条款获得的便利支付相应的对价。 此外,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券等在内的附属资本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100%,其中次级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