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房价的背景下,“自建经济适用房”正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展开。有人说,这是对福利分房的回归,会妨害社会公平。有人说,单位建房能增加住房的供给,平抑房价,惠及大众。
  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该文件可以看成对单位建房的默许。
    一边是居高不降的房价和百姓对开发商日益高涨的怨愤,另一边是有地有钱有势力的单位自给自足满足员工住房需求,单位自建房究竟是破解高房价良策还是垄断福利?共受高房价压榨还是让一部分人先安居起来?[评论]

《财经》:广州单位自建房之惑

   张广宁由于允许“单位自建房”的一番讲话,被推到了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有批评者指出,此举在有意无意间规避了政府对于建造经济适用房的义务和责任[全文]

放行:广州开禁企业自建分房

广州拟出台新办法允许单位自建房分给职工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市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说,广州市正在着手制订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详细内容]

国税总局通知: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将征个税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详细内容]

广州首个单位自建房揭秘:每平方米均价2050元

  位于广州芳村的花园式小区――金鹤苑,邻近地铁,75平方米全新一手房,售价16万元。这套价钱平得惊人的房子属于广钢石灰厂的一名普通工人,29岁的钟炎雄。今年,小钟就有望拿到新房的房产证。包括小钟在内的750名广钢普通工人,成为了广钢自建房的受益者。广钢成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吃螃蟹”者[详细内容]

新浪网友PK

 支持者:新浪网友 IP:221.10.75.*

  有条件的单位自建房多了,买开发商房的人就少了,房价肯定会下降.

 支持者:新浪网友 IP:221.239.63.*

  难道让所有人都倒在高房价之下就算合理啦?试想以月薪一两千元买商品 房要等到什么时候?总不能大家一起死而不去主动自救吧!

 支持者:新浪网友 IP:218.107.247.*

  消除社会不公平不等于一定要大家一块喝西北风才好(即使有条件改善的也不予以改善),如此只是乐了房地产开发商,只要没有侵吞国家资产亏本卖给职工,微利卖给职工有何不可?不这样做最终是肥房产商.

 质疑者:新浪网友 IP:222.217.103.*

  允许单位自建房,又会重新走到以前福利分房的时代,这与住房货币化改革相违背,将来会扰乱市场秩序.

 质疑者:新浪网友 IP:219.144.148.*

  我们需要站在反腐败的高度来看待单位低价房,要看到公共财政的流失,看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单位自建房失控变成了特权单位的福利分房。

 质疑者:新浪网友 IP:219.237.238.*

  单位允许建房的话,是什么单位能建房啊,显然是那些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啊,这些企业既然 叫国有企业,利润应当由国家来分配。但是如果这些单位将利润用于建房的话,然后低价给职工,就相当于将本来 应当给全民所有的利益分配给了少部分人。另外,政府单位直接拿国家财政来建房来分就更加恶劣了。你说这是社 会公平么?不要以为一句“单位建房”你就以为你能受益了,没有钱,没有权,休想。

争议:单位自建房——前进还是倒退?

支持:广州市长张广宁:单位自建房不是回归福利分房

   对于广州市房协对单位自建房的“炮轰”,张广宁认为这存在误解,有必要再详细解释一下。“(房价)我也不想它高,但也不是越低越好,总要有个合理的价格空间。去年房价递增25%左右,房价的确是高了。只是房价是随市场走动的,政府只能做该做的工作,出台措施把中小户型房价控制住。”[详细内容]

支持:广钢集团董事长:单位自建房不是开历史倒车

  经济适用房与福利分房不一样。经济适用房尽管是单位去建,但是从设计、投标、制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方面已经参与了市场竞争。我认为政府现在允许单位自建房是两全其美的事。第一,它解决了职工的居住问题;第二,经济适用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抑制广州居高不下的房价。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详细内容]

支持单位自建房加大供应量 有利于拉低房价

  一些单位自己建房的成本远远低于市场,单位将这种住房卖给职工,在客观上加大了住房供应量,无论住房是职工自己住还是转卖给别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倘若许多单位都这样做,市场中对住房的需求量就会下降,这有利于拉低房价[详细内容]

质疑:单位建房可打击高房价 却制造社会不公

  从短期看,单位建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击房价的虚高,可以避免经济适用房建造能力不足等问题,也可避免个人集资建房存在的资金风险。但是,单位建房分配,很容易使人回忆起另一种社会不公———福利分房。[详细内容]

质疑:高房价不能成为退归福利分房时代的借口

  “买不起房”不能成为退归到“福利分房”时代的完美借口,如果“单位自建房”不是全民普及的公平福利,个别特权部门或垄断企业打开“单位自建房”的大门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与失衡。有钱有地的可以“自建”,没钱没地的怎么办呢?谁在逼迫我们退回福利分房年代?无论多么复杂,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决不应该是“单位自建房”的重出江湖。[详细内容]

质疑:广州房协秘书长称单位自建房是借口民生私分国资

  “如此一项重大的福利,却只有少数单位、少数人能享受到,这种极不公平的福利再分配举措,其结果必然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愤怒,将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许国碧认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的住房问题,是指整个社会的中低收入人群,而不是某些单位、某一部分人。[详细内容]

小调查

你是否赞成单位自建房?

赞成,有利于平抑高房价

不赞成,其本质是垄断福利

不好说

单位自建房何去何从?

单位自建房应纳入经适房统管

  单位自建房既然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出现,因存在各种税费减免等问题,有必要纳入经济适用房统一的管理体系。不管是房子销售价格、购买人群,还是政府回购、再上市交易,都要统一规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单位自建房的公平矛盾。困难企业的自建房可以只供给困难职工,但购买条件须和社会上的保持一致。[详细内容]

自建房如何真正分到困难老百姓手中

  自建房如要真正分到有困难的老百姓手中,政府应真正按照“执政为民”的理念,提供切实可行的透明供应制度保障,防止自建住房再次沦为少数特权人物瓜分的“唐僧肉”,从而扭曲了政府出台政策的意图。[详细内容]

住房保障制度必须首重公正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无不顶冠“民众利益”的名义,否则土地不可能是划拨获得。但在输出环节如果不能让人信服,那么住房保障制度也会像诸多行政机关悬挂的牌匾——“公开、公正、透明操作”,不得不吆喝陈词滥调而已[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