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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斌:单位建房可打击高房价 却制造社会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07:51 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沸点 新福利分房时代到来?

  凌建平 祝裕 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人:

  在高房价的背景下,以“自建经济适用房”为遮羞布的新福利分房正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展开。据媒体报道,在广州,自今年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金鹤苑小区开出低价2050元/每平方米后,目前已经收到来自解放军某医院和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报建申请。与此同时,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京城低价向职工售房的单位并非少数,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和银行、铁路、电力等行业中。

  问题在于,如果越来越多的有钱单位或虽没钱但有办法弄到钱的企事业单位回到单位福利分房的老路上,有利于公平公正原则吗?这究竟是一种倒退还是进步呢?同时,按照国税总局和财政部的要求,从1号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如果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相关购房职工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对新福利分房的一种默许吗?

  大众评判台

  何亚:好想被征税

  这项举措看起很美,税务局对这些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无可厚非。可房款不是小数目,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能凭空省下如此大一笔支出,被征税也是幸福的。如果我有这样的机会,不要说20%,就是30%、40%我也愿意。

  林永泉:阳奉阴违不利和谐

  福利分房,是被明令禁止的。如今,一些有钱、有权的单位,借高房价之名,披“自建房”之皮,搞起所谓新福利分房,其实质是以公共财政之力满足部分特定群体所需,是以小群体的公平践踏大社会的和谐。

  沈懿波:垄断行业造成的新垄断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举措作为单位福利,只要企业愿意,那我们也无话可说。但问题是能这么做的都是些垄断企业和大型银行,而且这种“福利”又远远超过传统意义上的福利待遇,这和以前一个供电所普通员工年薪20万的新闻一样,让老百姓非常反感。

  常小宇:无法惠及广大民众

  能享受到“新福利分房”的毕竟是那些有着较好工作单位的少数人,这项政策肯定惠及不到更广大的民众,反而可能造成社会上职业的歧视。而且这部分人本身就拥有不错的单位,再次享受福利分房有拉大社会差距之嫌。

  宋小姐:新的不公平

  如果政府真默认了这项举措,肯定会在社会中造成新的不公。所谓新福利分房就是变相地给这些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发钱。试想可以用低价格得到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房子,对于辛辛苦苦工作的其他单位员工来说,当然不公,况且,企事业单位的很多资金来源于社会,凭什么允许其为自己的员工谋福利?

  ◆沸点特稿

  回到福利分房是饮鸩止渴

  赵文斌

  如果有人希望回到福利分房的老路上,对于中国

房地产业和国泰民安来说无疑是饮鸩止渴。

  个人集资建房和单位建房分配,都是增加市场供给的途径。在国务院会议结束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可以看成对单位建房的默许。

  从短期看,单位建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击房价的虚高,可以避免经济适用房建造能力不足等问题,也可避免个人集资建房存在的资金风险。但是,单位建房分配,很容易使人回忆起另一种社会不公———福利分房。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中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于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这种存在差价的单位建房分配就是福利分房。

  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和国企等重回福利分房的老路,无疑是历史的倒退,必将滋生新的腐败和社会不公,应坚决防范和取缔。而且事实上,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房改至今,从来没有停止过福利分房。此时出台的《通知》就非常难堪,是在助长不正之风。单位建房分配已经刮了一段时间的风了,政策和相关法规应积极加以研究,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以一个侧面的暧昧的《通知》,只会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单位建房分配,对经济适用房的曾经存在过的问题,应做好政策的防范,特别防范其成为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的

蛋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单位建房分配在组织上由单位统一实施,在出资上由职工全额承担,每户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严格帐务透明和分配方式公开,监督制约机制要健全。在土地供给上按
商品房
地价并严格审批,如果利用单位的空余土地,土地性质将发生变化,应向国家缴纳商品房用地和企业用地的差价。

  从解决短期问题看,单位建房分配在现阶段存在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决不能成为新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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