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宁:单位自建房不是回归福利分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4:13 南方日报

  严丽君 戎明昌 谢思佳 徐林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强调单位自建房必须限户型、限房价、限对象

  “广州并未回归福利分房,不怕抨击!”

  本报讯 昨日,许多媒体刊登了广州市房协对“单位自建房是开历史倒车”的炮轰消息。昨天上午,出席人大分组审议的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再次详细解释:“这不是回归福利分房。单位自建房的前提是,有符合规划的历史用地,销售对象也只能是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他表示,单位自建房中多余的部分政府将以同样的价格收回,安排给其他的中低收入者。

  至于房价问题,他坚持说:广州90平米以下住房肯定会走到合理价格。

  “炮轰自建房是因为存在误解”

  对于广州市房协对单位自建房的“炮轰”,张广宁认为这存在误解,有必要再详细解释一下。“(房价)我也不想它高,但也不是越低越好,总要有个合理的价格空间。去年房价递增25%左右,房价的确是高了。只是房价是随市场走动的,政府只能做该做的工作,出台措施把中小户型房价控制住。”

  他详细向记者介绍了出台单位自建房政策的种种考虑。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首先把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在今年年底全部解决。他说,可以做出承诺,将来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其次,就是对老城区危破房改造,和旧城改造结合,有一户解决一户。第三,就是建经济适用房了。“这个时候,政府应该出手。定价是成本价加税收加3%的利润,这是很低的利润了,不同于市场化。我们之所以公布定价,就是为了给中低收入人群带来希望:不要感觉买不了房!”

  他说,政府提前公布了5年计划,到2010年要提供84000户经济适用房,目前统计的中低收入市民户籍人口的住房都要解决,将来出现多少安排多少。“但是,受现实条件限制政府不能一下解决,而有些企业又有历史用地,而且符合规划,既然如此,为何不发挥企业的作用呢?于是就有了单位自建房的政策。”

  他向媒体再次重申建设单位自建房的条件:除了有地之外,单位自建房必须“三限”,即限户型、限房价、限对象,也就是本单位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才能建,房子建成后也只能销售给这部分人。他认为,这加快了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的速度,不违反国家的政策,单位也有积极性,又符合游戏规则。“自建房是多元化的措施,是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补充。与当年的福利分房完全是两码事。”他说,政府对此作了大量调研,为老百姓做事,不怕抨击。

  “小户型肯定会走到合理价格”

  张广宁介绍,在调控房价方面,政府采取的第四个措施是在国家批准的前提下,增加土地供应量。同时,把远期规划公布于众,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要采取什么措施。他说,中低收入家庭已纳入国土房管局名册,不用在这么高价买房。

  如何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真正为中低收入人群服务?他重申,中低收入的经济适用房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转手,如果转手,就要补差价给政府;廉租房也一样,一旦核定收入变化,不符合标准就不能享受廉租。“你想想,以上这样的措施出台,中低户型价格能上去吗?上也上不多。”

  “现在广州房价涨得最厉害的是大户型,偏偏广州市七成市民需要大户型。很多人是为了改善生活。加上由于政策调控,很多施工放慢了。供不应求,价格就会上涨。不过,政府是为绝大多数老百姓服务。房管局也研究政策,不让他们拿着地不建房。”

  据悉,政府接下来还要出台很多监管措施,比如,不能让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变成炒房。他强调,“广州90平米以下住房肯定会走到合理价格,大户型的价格肯定也是往下走!”

  他劝市民不要慌,“因为政府永远保护城市里的中低收入和双特困户等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

  张广宁回应

  “我们……就是为了给中低收入人群带来希望:不要感觉买不了房!”

  “这不是回归福利分房。单位自建房的前提是,有符合规划的历史用地,销售对象也只能是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

  “政府不是为了得到出让金,拼命抬高地价。要求地的人多,地不多。目前土地实行拍卖,确实一竞就高。有人提出不竞,我坚决反对,因为我不敢保证我们的官员不做手脚,也不敢保证房产商不收买官员。所以一定要从制度给予保证。我也怕地价高,但不能怕就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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