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抢注雅典奥运吉祥物商标 尚未应用于商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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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22:5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随着雅典奥运会的进行,奥运会吉祥物“雅典娜”和“菲沃斯”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喜爱。但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前,在多数人还不认识这两个可爱的吉祥物时,就被一位中国商人在中国注册成了服装鞋帽类产品的商标。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看到了这个商标,商标注册名称是雅典奥运会吉祥物之一“菲沃斯”的名字,它最初是被一个广东居民注册的,现在它的所有权已经转到位于香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综合处副处长陆贺本:他是一个自然人申请的,于2002年4月26日,在2003年7月28日初步审定公告,在异议期里没人提出异议,这个商标于2003年9月28日初步审定公告,有10年的专用期。完全符合商标注册的程序。 陆贺本介绍,这一商标注册类别是第25类服装、鞋帽、皮带等商品。不过他也表示,即使合法注册了商标,也不能说注册人的权利就是稳定的,由于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如果雅典奥组委以优先权为由提出诉讼,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注销。 记者随后联系到这个商标的代理方--温州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他们表示,客户目前不愿接受采访,但他们透露,目前这一商标并没有被应用于任何商业开发,客户将在本周内对这个商标的使用方式做出决定。 这一事件使人们对北京奥运会商标的保护情况更加关心,北京奥组委则表示,他们一直在加强对2008北京奥运会商标的保护工作。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在北京奥运会会徽对外公布之前就进行了注册,我们选择了45类进行全类注册,在中国香港、台湾、澳门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进行商标注册。选择那些有可能会侵权或侵权后会给我们带来重大商业影响的注册,同时还进行了版权登记,进行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备案。我们不是等别人抢注之后再跟他打官司,而是我预先建立很重要的防线,挡住他。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天:21: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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