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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肥料买卖推行示范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1:05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农业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农药买卖合同》和《北京市肥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这两类合同文本主要包括:明确了农药、肥料的市场协议准入机制,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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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需的相关证件。促使农业种植户通过检查交易涉及的相关证件来审查农药、肥料生产商和销售商的主体资格,从而减少购买不合格农资商品的几率。强调了对农药、肥料的质量验收,明确了外包装验收要求。同时,对于验收问题,两类合同还根据农药、肥料的相应管理规定,对于交付的农资商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受到损失的还有权要求卖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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