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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要求土地出让金至少15%用于农地开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7:2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9日电 (记者 董伟)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情况,按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

  近3年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9100多亿元。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甚至超过同期财政收入。但是,有的地区将土地出让金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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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今年3月,国务院曾就此发文规范土地出让金的用途,要求将这笔钱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实行专项管理。

  此次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明确了具体标准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有关专家指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必须得到公众和政府的足够重视。以往由于缺少有效的监控已经使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并滋生了腐败,而对农业用地的投入和保护也显得乏力。“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应该成为必须遵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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