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0元 确保粮食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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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3:48 广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晓丽实习生吴向廷通讯员彭愉、符信) 8月6日至7日上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副省长李容根传达了国务院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黄华华指出,我省已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新体制,但
黄华华强调,确保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尤为重要。他要求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坚决落实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和耕地使用占补平衡制度,切实保护好3000万亩基本农田,确保全省年粮食生产能力不低于1750万吨。从今年起,对全年水稻种植面积超过30亩的种粮大户实行直补,每亩补贴20元,省和市县各负责50%。同时还要完善与种粮农民出售商品粮数量挂钩的直接补贴办法。其次,继续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机制。正常情况下,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决定;粮价过低时,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粮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采取控制批发企业的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确保市场粮价平稳。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今年实行早米山三级谷每50公斤70元,晚米山三级谷每50公斤72元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须具备规定条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入市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第三,要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第四,进一步完善政府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粮食储备的要求和国家核定的地方储备粮规模,认真落实和管好我省地方粮食储备。第五,省与市、市与县每届政府都要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省政府对市政府粮食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考评,重点落实到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等硬指标上。 钟阳胜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各项粮改政策措施的落实,当前要千方百计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全年粮食生产目标。 各地级以上市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和发展改革(计划)、粮食、财政、农业、工商、物价、农发行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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