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社会
我们正在变成一个推销员社会,一个充满着小商小贩式精明的国家?
一
在香港大学的图书馆里,我翻出了来自于1992年伦敦的帝国学院举办的第二届全球创业研讨会的一篇论文,作者是Simon Tam与戈登·雷丁。薄薄的论文,不过21页,却有一个吸引人的题目《殖民主义冲击下的香港创业社会的形成》。
晚上翻阅这篇论文时,电视机正在播放中央二台的《赢家》,又是那些在熟悉的面孔,他们或者创造了中国最大的乳制品厂,或者是最大的家用电器连锁店的领导人,或者是名噪一时的地产商,而话题仍旧是千篇一律的陈旧:如何创业,怎样才是个好的创业者……所有的人感觉都那么良好,都为如何寻找到一个商业机会、如何管理他人而兴致盎然。
在过去的四五年里,我的周围充瑟了这样的声音。没有什么比机场的书店,更能表明所谓中国精英阶层的精神生活。书店电视机里播放着台湾地区的管理培训师(和他们在中国大陆的模仿者与竞争对手)声嘶力竭的讲课,他们大多一个模样,会从杰克·韦尔奇谈到胡雪岩。他们也是流行用语的热爱者,质量管理流行时,他们就一口一个six sigma。当《狼图腾》畅销时,他们就说我们要做“狼性的总经理”。他们所谓“中国式管理”几乎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奴隶哲学……那种包装粗鄙、开本特别夸张、字体特别大的商业书籍,是书架上绝对的主宰,我们有过文学青年、愤怒青年,而现在似乎所有都变成了“创业青年”、“工商青年”。大学里昔日写诗的青年都在写创业计划书,东莞的夜市里喝粥的、衣衫不整的年轻人,也在煞有介事和他的同伴宣扬如何成为领导的好助手,餐馆里最流行的套餐都变成了“行政套餐”……
除非是刻薄至极的知识分子,否则没人会反对一股生气勃勃的商业力量是社会的重要支撑,布罗代尔提醒过他同代的历史学家,缔造现代世界的不仅是马丁·路德与拉伯雷,也是投机家约翰·劳与实业家雅科布·富格尔。他相信,在所有的社会变革中,“商业始终提前点火启动”,一个活跃市场意味着一切“刺激、活力、新事物、创举、各种觉醒、增长甚至进步皆由此涌出”。
二
就像人们喜欢将逝去的年代视作黄金时代一样,人们也喜欢夸张眼前时代的重要性——将它视作前所未有的新世界。2001年时,我开始在《经济观察报》工作,像它的竞争对手或合作者一样,它为正在兴起的中国商业世界赋予意义。
我们相信,商业理念拓展了社会空间,重塑了中国人的性格,他们变得更尊重个人权利,更独立,这是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中从未有过的现象。1980年代的个体户与1990年代的企业家,还有浩浩荡荡的全民商业化行动,是中国进步最重要的推动力。一个年轻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创办一家企业,并改变了社会,这种传奇在传统中国从未上演过。想一想杨元庆、张朝阳、黄光裕对于新一代中国人的榜样力量,谁能说那些默默无闻的温州打火机制造者没有在推动中国变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还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智力资源,熊彼得对企业家的推崇,被我们生搬硬套到了中国,中国企业家们也被我们视作蔑视常规、热衷冒险,野心勃勃地开创着新世界。德国政治学家托马斯·海贝勒不是也将中国的企业家群体视作一个战略群体吗,他们在一场自下而上的社会变革中发挥着领导性作用。
但是,伴随着时间的继续,我却发现,商业力量在体现着革命性的同时,却可能蕴涵着同样多的腐烂基因。商业在变成社会变革的独立力量之前,就可能已转化成一种庸俗的力量。我们在期待商业培养更多独立的个人主义,却发现几乎每一个公司,不管它大还是小,都几乎是一个缩小的中国社会——权力是它的核心,不加掩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法则的被推行;我们渴望市场成为新观念的鼓舞者,至少期待商业机构也能够激发更多的创造精神,却发现模仿才是取胜之道,我们复制一切可以在短期牟利的产品,直到整个行业饱和;商业还可能帮助缔造一个信任体系吗?中国太大了,你在这里欺骗之后,仍旧有可能在下一个地点重复同样的手段;我们甚至也期待过企业家成为新的社会领袖,却发现他们总是那么志得意满,当他们开口说话时,你别指望听到什么清新的声音,难道支配别人真的有那么大的乐趣?
三
在中关村的电子市场,我发现自己被拥挤到眼前的选择弄得眼花缭乱。二十年前,我们就说这里要变成中国的硅谷,这里有北大、清华、中国科学院,有那么多渴望成功的年轻人,但是二十年过去了,大部分公司仍在利润的边缘苦苦挣扎,这里仍像是电子产品的集散市场,而不是创新的中心。北京白颐路和四环路上拥挤不堪,年轻人扛着显示器走来走去,拉客的吆喝声充斥在附近的几座大厦里。这场景似乎和多年前北大东门被拆掉的菜市场区别不大,只不过是活鸡、冬瓜,变成了主板和数码相机。
我们正在变成一个推销员的国家,一个小商小贩的国家吗?我开始重新意识到,中国的经济增长为什么这么快,也不需要那么难懂的公式来解释。十亿中国人,为了那一点点收入,甘愿付出自己的所有的时间与精力。他们对于物质生活充满着被长期压抑的饥饿感,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怎么可能不创造经济增长?
在研究东南亚华人的经济成就时,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发现,前往东南亚讨生活的中国人,尽管他们不一定是商人,他们可能是农民、手工业者、搬运工,却早已被训练出一种商业技巧,中国人习惯与金钱打交道:“他们积累了财富,因为同与他们同住的人比较起来,在管理钱财方面他们是非常老练的,从一开始,他们不仅知道自己该怎样工作,而且也懂得怎样发挥他们的钱的作用。中国农民不是一个囤积者,他不像有些人那样把储蓄放在一只袜子里,藏在床铺地下,如果他有多余一时用不着的钱,他就用它来投资,好让它再生利益。”在乡村无所事事的冬日,赌博是中国人最喜欢的消遣之一。
但是,我越来越发现无法孤零零地看待1980年代之后的中国的商业革命,与其说它是来自西方定义中的商业力量的兴起,不如说它是中国漫长的商业传统的复苏。在15-18世纪亚洲的贸易网络中,始终是中国商人与印度商人占据支配地位,中国商业的优势在于它讨价还价的能力,构筑关系网络的能力,垄断某种商品的能力,而不是缔造新组织形态,或是创造新产品。中国社会长期的不确定性、不安全感,历史上的权力的无所不为,塑造中国人讨价还价的能力,也使他们无心将精力花在长远的目标上。
下一期,我们仍回到魏源。对于中国商业精神,我们仍有漫长的篇幅等待探讨,我们今后还会看到19世纪的买办文化的兴起,民族资本家的困境,香港人为何创造了经济奇迹,中国金钱的性格到底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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