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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部委共解公司债 方案6月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14:4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欧阳晓红 北京报道

  根据一项正在讨论中的公司债操作方案,未来企业债和公司债将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分别管理。

  消息人士称,具体操作方案可能在今年6月份完成,“方案出台的关键还在于各部门的协调是否顺利,各项工作的推动是否有力度。”

  这项名为“公司债发展”的研究课题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启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央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几个部委参与。课题组的任务是界定公司债管理机构、发行上市制度与规模、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监管制度。

  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债与公司债并不好区别。公司债不单指上市公司债,还有市场化的非上市公司。上述课题组官员说,方案的大体框架是,一般公司债的管理会逐步交给证监会。

  根据现行管理权属关系,短期融资券归人民银行管理;大项目、老口径的企业债归口国家发改委;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其他市场化债券,除与国家项目有关的公司或企业债外都归证监会管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债固然需要证监会审批,但如果是央企中的上市企业,还涉及

财政部与国资委,他们也有管的理由,这样可能形成多头管理。该人士估计,公司债监管的最终格局很可能是各部门确定一个额度,按比例划分。

  3月8日,参加两会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回答上海

证券报的提问时说,证监会正与各个相关部委进行协调,加紧研究发展公司债。

  上述课题组官员说,目前公司债仍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他个人认为,公司债沿用行政式的审批制度弊多利少,像以前的企业债要设定发行规模、设定项目、设定资金与发行时间,甚至设定利率。头一年制定计划,等到第二年发行时,市场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完全脱离了市场。

  不过他说,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还建议,公司债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的作用,在放松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让风险更加市场化,“由市场承担风险”。

  这位官员表示,以后要更多运用市场准入的方法,依靠社会舆论的关注与监督等,让评级更市场化,建立相关的信用制度。他说,企业债的发展时间几乎与

股票一样长,但后来由于少数个别企业不守信,企业债无法兑现,加之一些客观因素,发展就慢慢落后了。

  在中国,目前真正的企业债规模还不到债券市场的10%,国债还是大头,约占GDP的1%;而在国外债券市场中,公司债或企业债的占比几乎与国债相等。上述课题组官员表示,现在企业融资不是靠银行贷款就是靠股市,实际上,股票融资固然很好,但流动性太大,资金完全涌进股市肯定不行,风险很大,应该让债市分散一些风险。

  他认为,债券既有资本市场的融资特性,风险又不太大,从长远来看,应该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说,中国企业债的发展空间很大,一是可以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二来可防止股票价泡沫的生成。目前,中国企业债发展还是比较慢,把关比较严,关键是管理层要抉择,如果认识到要发展的话,就得加快发展。利率要更加市场化,监管要进一步放松。

  “公司债不能再拖了,不管谁管,要尽早付诸行动,赶紧做起来。”哈继铭说。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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