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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音:个税改革问题 争议止于个人收入公开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0:49 新京报

  看来前一阵子围绕个税问题的争论没有白费力气。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这无疑是件“大快人心之事”,也反映了一种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而且这次互动异常成功。

  虽然《办法》的出台也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比如很多人对把高校教师划入重点纳税人范围就颇有异议,但总的来说多数人对此持肯定态度。很明显,这是一次加强税收征管
的努力,《办法》提出了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并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提出全员全额管理概念。其最大的好处在于通过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给所有人一本“明白账”:不管你收入有多少,不管你通过纳税给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你总得把情况都摆在桌面上,让大家瞧着心里明白。全员全额管理的提出是一个尝试,凡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这样的话,很多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也就自行销声匿迹了。

  其实现在想想,前一阵子关于个税起征点、征税对象以及主要纳税群体的争论之所以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我们没有一本“明白账”,而且税收征管对此也颇感乏力。既然我们要通过税收来解决一些问题,那么首先要明确的就是个人的真实收入有多少。有了这个前提,才能谈到后面关于起征点以及怎样通过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的问题。

  很显然,这个任务对于国家税收部门来说责无旁贷。而且摸清家底也有利于我们“对症下药”。现在有很多事情让我们老百姓看着糊涂。比如说最近的企业纳税排行榜,很多明显属于暴利行业的企业愣是没有被排进百强。尽管我们可以找到各种理由去解释这些现象,但是庞大的“税收黑洞”的存在几乎就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也都知道完全摸清家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也几乎不可能,但是我们总可以比以前做得更好。

  至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管,也应当是此次争论的应有之意。税收乃是国家之公器,国家的分配职能主要通过税收来行使。按照税收的公平原则,高收入者承担相对于低收入者更多的税负本来就无可厚非。一些人对于自己被划入高收入行列持有异议完全没有必要。一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收入的高低不言自明,到时候照章纳税就可以了。

  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人均1000美元的经济发展阶段是个坎,走了弯路,很多国家在这个坎上栽了跟头。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只重视“增长”,不重视“发展”;只重视“效率”,不重视“公平”。中国目前的情况已经到了非重视这个问题不可的程度了。而且建设“

和谐社会”,体现执政理念都离不开具体的政策支撑。我们都不愿意看到“阿根廷,谁为你哭泣”的场面和结局,所以中国需要把工作做到前头。因此,如果说对于此次《办法》的出台要给予一个评价的话,我更重视它所体现的国家分配政策倾向的意义。

  关音(中国社科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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