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国税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付诸实施。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实行“一户式”动态管理、强化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这意味着,在新的“个税法”出台前后,会有力度空前的监管措施为其护航。
初步统计,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按照“办法”条款执行,预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可能增加3—5倍。而在国内信用系统和个人收入监管平台尚未完善的前提下,“办法”在
实施的初期无疑会遇到一些制度和技术上的障碍。
动态
省、市地税部门将根据“办法”严格执行
“办法”最引人注目的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办法”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第二,提出全员全额管理的概念;第三,将高收入者作为征管重点。10月1日,“办法”将正式付诸实施。
据悉,“办法”的正式文本尚未到达我省的地方税务部门。省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税务部门将就某些条款展开相应的准备,并在10月1日后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条款规定。
专家观点
加强监管会推动自行申报的开展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收教学部主任朱晓波博士一直关注着“个税法”的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中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在未来的个税征收过程中逐渐将自行申报替代现行的单位代扣代缴”,朱晓波认为,自行申报制是种进步。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在自行申报缴纳个税的过程中,缴纳个税的人会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纳税人;更具体地说,就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后,大多数人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后,很少能够拿到税收凭证;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能够获得纳税凭证,在纳税的过程中,会有明显的权利、义务对等感觉。
另外,现在的个人所得税主要从个人薪金所得中扣除,其实,每个人有多少种收入,个人要比单位更加清楚,而在纳税人意识较高的前提下,自行申报要比单位代扣代缴更能保证税收的稳定和增长。
如何推进这种进步呢?朱晓波表示,在我国的信用系统并不完备的现状下,强化监管与自行申报的推进将是相辅相成的。“办法”中的建立“个人收入身份证”、“将高收入群体作为重点的监管对象”等举措无疑将帮助人们建立纳税观念,提高纳税意识。
业内预测
办法实施初期会遭遇制度和技术障碍
在沈阳某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一位姓王的税务师更愿意将“办法”视为一种信号式的文件。“很显然,‘办法’意在堵住以往以代扣代缴为主要征缴方式的漏洞,强化对个人收入监管的细致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尽管如此,王先生表示,对“办法”短期内发挥的作用应该更客观地看。他说,以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为例,税务机关对来源隐蔽的“隐性收入”就很难监控。另外,准确地获得纳税人的收入类别等信息需要畅通的信用系统的支持,而目前各地的信用系统有的在建、有的正在完备。
首席记者 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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