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顿咋成了安全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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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1:27 红网 | |||||||||
“克林顿”是美国前总统,“莱温斯基”是他的绯闻情人,这段“拉链门”公案一度闹得世人皆知。近日,广州豪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却把这两位名人的名字注册成了安全套商标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陆续免费向市民派送10万只“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牌安全套。(2005年9月20日《新快报》) 据悉,把国际知名人士的姓用作安全套商标,在国内尚属首次。生产厂家有关负责
但笔者却不敢苟同此说。撇开“莱温斯基”不说,“克林顿”这个名称已经成了前美国总统约定俗成的中文翻译名称,出于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考虑,还是悠着点好。即便克林顿先生思想开放,不以损害姓名权提出异议,可是美国国民又会怎么想呢?这毕竟涉及到一个国家的尊严和名人的隐私啊! 再者,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也对名人商标的使用权限做了相应规定,如果用名人的名字作为某种商品的商标,这种商品必须与这位名人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商品必须与名人的文化精神内涵相符。而用“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做安全套商标,势必会让人联想到他们的绯闻,给当事人带来不利的影响,降低他们的社会评价。当人们购买或使用“安全套”时,以“克林顿”、“莱温斯基”称之,是不是还有点不人道? “名人”本身有广告效应,他们的名字也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用“名人”或者谐音注册商标,在“合法”的同时也要合情、合理。联系到前段时间曾有人想注册“布什”牌尿不湿商标受阻,还有“本·拉灯”、“艾因斯坦”、“旺家卫”等名人的姓名,摇身一变成了灯具、安全套、卫浴用品的商标等,说明商标“傍名人”已出现了恶俗化倾向。如此片面追求“名人效应”,非但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会惹火烧身,引发侵权官司。 可见,商家别出心裁地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注册成安全套商标,不仅是对他们的知名度的窃掠,也是对他们的非礼。无论是从商道还是人道人来讲,这样的“创意”还是悠着点为好!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