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缺斤短两”!南京大力查 “作弊秤”“鬼秤”

整治“缺斤短两”!南京大力查 “作弊秤”“鬼秤”
2024年05月24日 21:19 南京晨报

5月23日上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南京市计量院在玄武区樱驼花园党群服务中心前小广场举行了“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活动,现场宣传识别“作弊秤”“鬼秤”等基本方法,为消费者手机称重贴标签,让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发现“作弊秤”。

据悉,近年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加强诚信计量建设,持续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今年已出动7049人次,对317家集贸市场巡查1281家次、商户8437家、其他商户2955户。截至5月23日,全市各区局共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行为163件,立案71件。

计量院的工作人员为市民的手机称重贴标签。 记者 金磊摄计量院的工作人员为市民的手机称重贴标签。 记者 金磊摄

查“鬼秤”,扛起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记者从南京市市监局获悉,自5月9日起,该局组织开展“三个一”行动,即:约谈集贸市场主办方,签订一份《诚信计量承诺书》;各板块已对辖区每个农贸市场下派一名驻点监管人员,实施每日巡查,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和计量准确监管;市局已向每个区派一支督查队伍,督查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等重点区域及水产、水果、龙虾、黄金珠宝等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实施每周通报,不定期发送提示函。目前,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商户已近1500家。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作弊秤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上流通的作弊秤,一经发现,追溯来源和销售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五统一”,压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

大力推动市场主办方将计量器具“五统一”(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统一维修)纳入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骗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同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市场主办方(经营商贩)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特别是会同商务部门在农贸市场改造更新奖补资金配套中实施信用结果运用,开展联合惩戒。

一“码”统管,加强电子秤强制检定

在全国首创电子秤计量信息管理系统,在电子秤上张贴专属二维码,一线监管人员通过扫二维码现场获取电子秤检定时间、有效期等信息,靶向监督,检查抽查更加便捷及时,确保全市317家集贸市场电子秤运行一“码”统管。加大每日巡查督查力度,将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和每日巡查中发现有问题的电子秤,以及未检定的电子秤,统一送至市计量院检定,对于水产、水果等重点售卖用秤做到每台必检、一台不漏。今年以来,已检定发现不合格电子秤505件,其中作弊秤86件。

“手机变砝码”,消费者自己可以来监督

在集贸市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起“鬼秤”“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全覆盖张贴“一秤一码显智慧,足斤足量惠民生” “扫一秤一码,防短斤缺两”等标语,在水产区增设复秤台,张贴“宰杀前先复秤”等提示牌,增强群众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多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识别“作弊秤”“鬼秤”等基本方法,宣贯计量法律法规及基本常识,告知避免“缺斤短两”的方法与技巧,引导消费者充分发挥公平秤作用,维护合法权益。推广“手机变砝码”等做法,为消费者手机称重贴标签,便于消费者随时随地发现“作弊秤”。为了防止“鬼秤”,南京想出了多种方法。

在活动现场,南京市计量院检测部部长甘小华介绍,消费者只要知道自己手机的重量,在秤上称一下是否一致,就可以知道这台秤有没有问题。她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需要宰杀的水产、家禽还有要去皮的榴莲等商品时,要特别注意会不会遇见“鬼秤”,最好在宰杀前试一下秤是否有鬼。因为一旦宰杀去皮后,就没有办法复秤了。

南京市市监局表示,后续将聘请一批党员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担任市场监督员,培训一批专业的计量监督员,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诚信计量社会共治。

齐抓共管,加大部门联合严打力度

记者获悉,南京市监部门主动联合商务、公安、城管部门,对计量纠纷较多的市场商超、“夜市”开展联动检查,对于“作弊秤”“问题秤”以及“缺斤短两”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从重处罚。今年5月份,建邺区某水果店由于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且存在辱骂、推搡消费者等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恶劣行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台,没收非法所得18.2元,罚款2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罚没共计32018.2元。同时,加强作弊秤的溯源追查,查处秤具销售点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于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整改处罚。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涉嫌人身攻击等暴力阻碍消费维权的,由属地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金磊

编辑:林力

责编:李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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