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市值国企中泰化学突然被ST!虚增收入超42亿元

百亿市值国企中泰化学突然被ST!虚增收入超42亿元
2024年05月20日 09:31 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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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华夏时报

  原标题:百亿市值国企突然被ST!虚增收入超42亿元、资金占用涉77亿元

  5月17日,中泰化学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5月17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泰化学202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公司股票公司股票将于5月20日停牌一天,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泰化学”变更为“ST中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5月17日,中泰化学收盘4.93元,涨5.12%,成交2.71亿元,总市值127.69亿元。

  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公司及7名高管被罚

  5月19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更正后)。

  公告称,经查明,当事人中泰化学、时任中泰化学董事长杨江红、时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刘洪、时任财务总监彭江玲、董事、总经理江军、监事张清华、副总经理吕文瀚、副总经理丁永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为完成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营业收入目标,中泰化学及其控制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通过将不具有控制权或实为代理人的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亿元、虚增成本42.48亿元,分别占《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及7.75%。

  (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中泰化学未在2021年、2022年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货款、代收代付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为77.18亿元。其中,2021年发生额21.54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2022年发生额55.64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截至目前,上述年度资金占用本金已归还。

  (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中泰化学分别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公开发行“23新化01”“23新化K1”公司债券,共计募集11亿元。“23新化01”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中泰化学2021年及2022年1月至9月财务报告数据,并在存续期披露了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23新化K1”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中泰化学2021年及2022年的财务报告数据。此外,中泰化学于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作为发行人披露了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

  中泰化学上述虚增收入、虚增成本及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等行为,分别导致上还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及债券存续期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中泰化学定期报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会计凭证、购销合同、银行资金流水、公司书面说明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财务总监彭江玲,任职期间全面负责中泰化学财务管理工作,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现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江军未能保证中泰化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中泰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监事张清华,自2020年7月以来担任中泰集团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参与审批了中泰集团部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方案,是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副总经理吕文瀚,负责上市公司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是应当对上述部分虚增收入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副总经理丁永众,负责中泰化学产成品和原材料运输管理工作,是应当对中泰化学部分资金占用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董事长杨江红任职期间全面负责中泰化学管理事务,对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虚增收入规模负有主要责任,且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刘洪,任职期间负责中泰化学整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1、对中泰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2、对杨江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3、刘洪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4、对彭江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5、对江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6、对张清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7、对吕文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8、对丁永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股价已大跌三年

  今年3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泰化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同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个月以来,公司公告多与违纪违规调查进展相关。

  从财务数据来看,近三年来,中泰化学营收每况愈下,到2023年持续恶化,净利润转亏。财务数据显示,中泰化学2023年营业收入约371.18亿元,同比减少28.15%;归母净利润亏损约28.65亿元,上年同期盈利7.76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77.8亿元,同比下降27.33%;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77亿元。

  回到股价上,中泰化学最近高点是在2021年9月,股价一度超过18元,随后开启断崖式下跌,截至目前,已经较高位跌去7成。

  中泰化学控股股东为中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监管指出,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了对中泰化学的资金占用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中泰化学财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80亿元,同比下降27.33%,净亏损1.77亿元,亏损同比减少43.61%。

  最新数据显示,中泰化学股东户数超11万户。

  记者注意到,在监管重拳出击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因触碰监管红线而遭到风险警示,“披星戴帽”“退市警报”频频出现。5月12日,海峡创新、汇金股份、特发信息陆续公告称,因此前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当地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15日,世龙实业信披违法处罚落地,除世龙实业及6名相关责任人被罚830万外,自5月17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世龙”。17日,通过虚构业务的手段虚增收入、连续两年半财报虚假记载的*ST富润,被监管开出合计1440万元罚单,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均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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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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