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注丨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新能源项目配储不应强制

两会关注丨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新能源项目配储不应强制
2021年03月05日 18:04 中国能源报

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持续规模化发展,全面替代化石能源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其在电源侧的渗透率逐步提升,需要电力系统同步提升实时平衡与调峰能力,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有效消纳。

刘汉元认为,我国相比部分欧美国家,电力系统以燃煤火电、径流式水电为主,调峰能力与响应速率均存在劣势。储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增强电力系统供应安全性、灵活性和综合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支撑能源转型的关键技术之一。其中,电化学储能是除抽水蓄能以外,应用最为广泛的储能形式。伴随着锂电池成本不断下降,电化学储能被普遍视为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的解决方案。

刘汉元还表示,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备,正在全国多地发生。自2019年以来,各省市及电网公司陆续强制要求发电企业在投资建设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时,按一定的容量配套建设储能系统,推高了项目建设成本。

刘汉元认为,结合储能技术的发展趋势,我国在未来政策制定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储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以及提升电网稳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设计合理的储能价格补偿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持续优化储能发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对此,刘汉元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不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系统,以提高储能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对于自愿配置储能系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保障全额收购的基础上,在储能电价上设置适当的补贴价格

储能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实现了电能在时间上的转移,能够帮助可再生能源进行调峰和平稳输出,在不增加电网容量的情况下,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储能的成本由谁来承担,储能转移电力的成本与光伏的上网电价相当,电源企业没有投资的动力。如能在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设置一个储能补贴价格,使得对储能的投入具备回报价值,才有可能形成电网与电源企业双赢的结果。

二是建议支持发展系统侧集中式储能系统,将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基地纳入电力发展规划与统一调度范围,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由电网公司在网侧集中配置储能系统,因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正外部性为全社会共同受益,其成本由所有用户均摊

三是建议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引导鼓励储能以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参与市场交易,发展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应降低储能系统的入网障碍,允许储能作为电源参与到供电服务中,并对储能提供的调峰调频服务等进行补偿。同时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电价政策,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储能调峰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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