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315投资者教育报告之监管大数据

新浪财经315投资者教育报告之监管大数据
2019年03月12日 16:57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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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处罚力度大幅增加 中小板成深交所监管重点

  我国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依法监管、从严治理成为新常态。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于投资者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有效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及时,对促进多元化资本市场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新浪财经根据公开信息对018年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的监管情况进行汇总,一起速览监管大数据。

  一、证监会依法严监管

  (一)证监会2018年投资者教育要闻

  2018年1月5日,刘士余调研指导稽查执法工作。刘士余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与制度完善,加大违法成本,加重法律责任,有效打击和惩治市场违法违规。

  2018年1月16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赴投资者教育基地调研并为第二批16家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授牌。并发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决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讲话。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组织开展“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该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为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018年5月22日,阎庆民副主席参加中国投资者网开通仪式,并发表《新时代 新作为 投资者保护再上新台阶》的讲话。

  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第三次投资者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深圳召开,就如何发挥协同作用、推动落实投保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投保局局长赵敏主持,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8月24日,黄炜主席助理在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上发表题为《加快健全完善证券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的讲话。黄炜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实现对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

  2018年9月27日,阎庆民副主席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开幕式上发表题为《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讲话中提到,我国有1.42亿投资者,其中95%以上为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可以说广大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投资者权益保护事关上亿家庭、数亿人切身利益。

  2018年10月14日,刘士余到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北京东直门南大街营业部调研,召开投者座谈会,听取投资者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证监会对违法案件的处罚情况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2016年至2018年,证监会严查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8次、237次和310次;实施罚没款的金额分别为42.83亿元、75.66亿元和106.41亿元,市场禁入人数为38人、44人、50人。

  从处罚案件类型来看,内幕交易类案件是近年来证监会监管处罚的重点案件类型。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证监会分别处罚内幕交易类型案件60起和87起,均占当年处罚案件总数的30%左右。其中,2017年、2018年分别有44起、57起所涉内幕信息与资产并购重组重大事项相关,分别占当年此类型案件的73.33%、65.12%,说明该领域依然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同时,2018年进行处罚的“汉鼎宇佑”、“长盈精密”、“士兰微”等股票的系列内幕交易案均呈现出“窝案”特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类项目存在项目运作周期较长、涉及相关人员较多的特点,因此案件具有新型传递链条长、涉案主体多等特点。近年来,证监会在执法中持续加大对内幕消息泄露人的追责力度。证监会通过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警示处于信息优势的上市公司及接近相关资本运作消息的“内部人员”常怀律己之心,保护处于信息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免受不法侵害,切实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交易秩序。

  近年来,监管机构加强对相关金融机构以及上市公司的信批规范要求,信息披露违法是资本市场违法的另一高发案件。2017年、2018年,证监会处理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分别为60起和56起。证监会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法定要求,证监会将通过严格执法,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责任主体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2017年的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违法系列案、雅百特财务造假案、方正证券(维权)信息披露案、山东墨龙(维权)虚假陈述起价投资者案,2018年的金亚科技(维权)、上海普天、圣莱达等虚增利润系列案均引起了市场不小的反响,证监会对上述案件均进行了严厉的查处。

  2018年证监会处罚操纵市场类案件38起,相较于2017年增加17起,增长80.95%。操纵市场行为扭曲证券价格,掩盖市场真实供需关系,释放虚假市场信号,恶意欺诈中小投资者,杠杆型操纵更是会叠加传导市场风险,严重破坏了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发展秩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对操纵市场类案件的打击旨在通过用足法律赋权,严厉打击形形色色的市场操纵行为,有效抑制市场过度投机、跟风炒作氛围,倡导价值投资理念,消除市场风险隐患,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的市场环境。2018年证监会对北八道控制包括配资账户在内的301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对高勇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对”精华制药“实施了操纵行为等一系列案件进行查处,多起个案罚没金额超10亿,其中北八道案罚没款超50亿元。

  律所、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具有对上市公司监督的职责,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利于切实提升诚信守法、自律合规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依法、勤勉、审慎地开展证券服务业务,不断规范、强化资本市场的外部约束机制。2017年、2018年,证监会处罚中介机构违法类案件分别为17起和13起。2018年证件会对国信证券中原证券、东方花旗等证券公司,大华所、立信所、中天运所等会计事务所,万隆评估、中企华评估、中和评估、银信评估等评估机构进行了处罚。2017年证监会除了对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了处罚,还对北京天元律所、广东君信律所、北京东易律所开展IPO法律服务业务未勤勉尽责进行了处罚。

  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私募基金公司规模快速扩张,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的合规运营进行严格要求。2017年、2018年,证监会处罚私募基金领域违法案件分别为8起和10起。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老鼠仓“、披露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备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2017年、2018年,证监会分别处罚了盛世嘉和、前海新富资本、中大创投、赢隆汇投资、运鸿创赢投资、富立财富、鑫申财富以及一些私募机构的个人。证监会坚持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通过对各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多发态势,督促私募机构从业人员塑造成熟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文化,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树牢合规守约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外,证监会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期货市场违法等其他类型违法案件予以处罚。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对上述类型案件的处罚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短线交易处罚13起,鱼跃医疗万东医疗董事长吴光明等被处罚,以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24起。除此之外,证监会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期货市场违法等50余起案件进行了处罚。

  证监会重拳惩治市场乱象,一以贯之地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交护航。

  近年来,证监会进一步下放一线监管权。2017年9月1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从两个方面坐实交易所的监管权力。证监会持续推进监管权力下放,使交易所成为严查违规的排头兵,将证监会从繁杂的技术性监管中解脱出来。

  注释:证监会处罚相关案件数据来源于证监会历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总数汇总

  二、上交所加强第一时间问询力度

  2018年,上交所公司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对违规行为坚持从严监管态势,严肃处理各类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

  根据上交所公告的《上交所通报2018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批违规处理情况》显示,2018年信披违规处理结果来看,2018年案件数量有所增长,上交所2018年全年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关注函分别为78单和80单,同比增长11.43%和21.2%,涉及89家上市公司,462名董监高和8名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尤其加大对重大恶性违规案件的惩处力度,公开谴责和公开认定事实频次明显增加,去年共发出公开谴责32份,公开认定22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监高。其中,对违规性质极其恶劣的5名责任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回顾上交所发布的《上交所2017年纪律处分情况综述》显示,上交所全年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同比增长近30%,采取监管措施4942次,共涉及5373个市场主体,其中在上市公司监管中采取口头警示214次和书面警示63次,在债券市场监管中采取书面警示42次,在异常交易监管中采取口头警示和书面警示4039次,盘中暂停账户交易793次,在会员采管中采取口头警示1次,监管工作措施184次。

  新浪财经对上交所监管措施列表下公告的监管函数量进行了统计,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2016年至2018年,上交所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数量分别为500件、368件、271件。

  按监管措施划分,2016年上交所的500件监管措施中,监管工作函为341件,占比为68.2%;监管关注措施101件,占比20.2%;通报批评措施47件,占比为9.4%;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措施10件,占比为2%。

  2017年上交所的368件监管措施中,监管工作函仍为占比最大的监管措施,共有224件,占比达到了60.87%;监管关注措施66件,占比17.93%;通报批评53件,占比14.4%;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措施25件,占比6.79%。

  2018年上交所采取的271件监管措施中,监管工作函82件,占比30.26%;监管关注80次,占比30.26%;通报批评69次,占比25.46%;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40次,占比14.76%。

  纵向比较各监管措施可以发现,监管工作函的数量呈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2016年至2018年的下降幅度达到了76.25%。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呈现出了上升趋势,与2016年相比,2018年的通报批评增长幅度为46.81%,2018年的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增长3倍。

  与监管措施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形成对比的,是上交所2016年至2018年向上市公司发送监管问询函数量增长较快。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公告数量统计显示,2016年,上交所共发送监管问询函240件,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158件,占当年度监管问询函的65.83%,定期报告事后审核函76件,占当年度监管问询函的31.67%。

  2017年,上交所发送监管问询函454件,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113件,占比为24.89%,定期报告事后审核函为146件,占比为32.16%。

  2018年,上交所发送监管问询函为416件,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126件,占比为30.29%,定期报告事后审核函145件,占比为34.86%。

  注释:以上统计数据若有出入欢迎指正

  三、深交所加强对中小板、创业板监管力度

  根据第三方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深交所全年共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154份,其中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42份,涉及中介机构4份,涉及债权违规8份。

  回顾2017年,深交所全年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103份,其中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84份(涉及上市公司47家,相关责任人员439人),涉及中介机构12份,涉及债券违规7份(涉及债权发行人7家,相关责任人17人)。

  2016年,深交所共计出具108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97份,涉及中介机构7份,涉及债权4份。

  根据对比显示,2018年深交所对于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明显上升,对于债券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近年来也在逐步趋严。

  新浪财经根据深交所监管措施栏下披露的公函数量统计,2016-2018年,深交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数量分别为398、401和526件,呈现出递增趋势。其中,2018年深交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增长明显,比2017年增长了31.17%。

  2018年深交所采取的530件监管措施中,涉及主板上市公司的131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252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147件。

  2017年深交所采取的401件监管措施中,涉及主板上市公司的124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197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80件。

  2016年深交所采取的401件监管措施中,涉及主板上市公司的153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201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47件。

  根据数据对比显示,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企业、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监管不断趋严,其中中小板处于违规的高发地。2018年中小板监管部发出的监管措施同比增长27.92%,同期创业板监管部发出的监管措施同比增长83.75%。

  对于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2016-2018年,深交所对中介机构作出监管、处罚决定的次数分别为12、19和4次。2018年对中介机构作出监管措施的数量呈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较2017年下降达到了78.95%。

  纵向来看,2016-2018年,深交所共计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布问询函分别为1030、881、1372件。其中,主板的问询函数量分别为431、356、460件,中小板的问询函数量分别为369、318和554件,创业板的问询函数量分别为230、207和358件。2018年深交所对于企业的定期财务报告、重大重组问询、其他融资经营问题监管都进一步提高。

  横向来看, 2018年深交所发布的1372件问询函中,主板的问询函为460件,占比33.53%;中小板的问询函为554件,占比为40.38%,这是三年来首次中小板的问询函占比最大;创业板的问询函为358件,占比为26.09%。2017年深交所发布的881件问询函中,主板的问询函为356件,占比为40.41%;中小板的问询函为318件,占比36.1%,创业板的问询函为207件,占比为23.5%。2016年深交所发的1030件问询函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数量分别为431、369和230件,占比分别为41.84%、35.83%和22.33%。

  主板

  2018年,主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6件,占比5.65%;许可类重组问询函136件,占比29.57%;财报审讯问询函136件,占比29.57%;关注函261件,占比56.74%。

  2017年,主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31件,占比8.71%;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9件,占比8.15%;财报审讯问询函85件,占比23.88%;关注函210件,占比58.99%。

  2016年,主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8件,占比6.50%;许可类重组问询函73件,占比16.94%;财报审讯问询函91件,占比21.11%;关注函239件,占比55.45%。

  中小板

  2018年,中小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3件,占比4.15%;许可类重组问询函49件,占比8.84%;财报审讯问询函115件,占比20.76%;关注函361件,占比65.16%。

  2017年,中小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1件,占比6.60%;许可类重组问询函72件,占比22.64%;财报审讯问询函84件,占比26.42%;关注函138件占比43.40%。

  2016年,中小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5件,占比6.78%;许可类重组问询函124件,占比33.60%;财报审讯问询函54件,占比14.63%;关注函165件占比44.72%。

  创业板

  2018年,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12件,占比3.35%;许可类重组问询函53件,占比14.80%;财报审讯问询函120件,占比33.52%;关注函173件,占比48.32%。

  2017年,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5件,占比12.08%;许可类重组问询函71件,占比34.30%;财报审讯问询函55件,占比26.57%;关注函56件,占比27.05%。

  2016年,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18件,占比7.83%;许可类重组问询函107件,占比46.52%;财报审讯问询函49件,占比21.30%;关注函56件,占比24.35%。

  注释:以上统计数据若有出入欢迎指正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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