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固收·信用】中国信用债评级调整周报 20190408

【中金固收·信用】中国信用债评级调整周报 20190408
2019年04月08日 17:07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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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金固定收益研究

作者

鲁雁君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8080003

王海波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7040002

郭步超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8020002

雷文斓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8070015

邱赛赛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8070014

张烁文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117110092

王瑞娟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060003

许  艳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07;SFC CE Ref:BBP876

姬江帆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1030008;SFC CE Ref: BDF391

中金点评

本周共单独公告24项评级调整,其中有3项负面行动,隆鑫控股近年来持续存在自由现金流缺口,流动性压力持续上升,母公司层面周转压力沉重,对下属上市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高限制其再融资空间,另内控存在一定问题;霍煤集团向持有人申请部分本金展期,南京建工涉及信托债务逾期。具体分析如下: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方国企,主要从事碳素及铝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评级CC不变,但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主要原因为:霍煤集团于2019年3月27日发布公告称,11霍煤债01和11霍煤债02剩余本金合计4亿元,到期兑付日为2019年4月12日,公司现向持有人申请将该部分债券本金的偿还展期至2021年4月12日,在债券到期前,11霍煤债01和11霍煤债02利率保持不变,债券利息仍按季支付。同时公司计划加入不定期提前偿还条款,当筹集到部分或全部可用于债券偿付的资金后,可对11霍煤债01和11霍煤债02实施部分或全部的本金提前兑付。整体看,公司主业盈利较弱且面临较强周期性,整体信用资质仍然较差。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名丰盛控股,是由自然人季昌群实际控制的民企。联合信用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从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主要理由为:根据公司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累计申请信托贷款28.50亿元(已偿还3亿元),未按照约定向长安信托兑付兑息,负有清偿义务的已到期债务金额累计26.54亿元未清偿。公司近期到期债务规模较大,集中偿付压力大,公司偿债能力显著下降。对公司的详细评论请参考190404期信用策略双周报,此处不再赘述。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民企,主业覆盖发动机、摩托车、发电机组、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再生资源业务等领域,下属隆鑫通用、齐合环保、丰华股份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新世纪维持公司主体评级AA不变,但将其列入负面评级观察名单,主要理由为:2019年3月23日,上市子公司丰华股份发布公告称,其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分别以自有资金2.8亿元及2亿元购买两期信托产品(合计4.8亿元),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两期信托产品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及23日到期,上述信托产品本金未按期收回。公告同时声称:上述信托本金无法按期收回的原因是,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短期无法支付本金。2019年3月28日,丰华股份发布《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能按期收到信托本金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所购买的两期信托产品为《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信托资金用于认购新兆投资在深圳招银前海金融交易中心发行的《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第1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和《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第2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8亿元和2亿元。公告称,经了解核实,新兆投资为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信托资金通过新兆投资支付给了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子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用该资金偿还了其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公司承诺3个月内归还信托资金。总体看,公司近年来持续存在自由现金流缺口,流动性压力持续上升,母公司层面周转压力沉重,对下属上市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高限制其再融资空间,另内控存在一定问题。公司唯一存续境内债16隆鑫MTN001即将于5月6日面临回售,提醒投资者关注。

本周有21项评级关注行动,其中济南轨交新增借款较多,鸿达兴业飞马国际(维权)信披违规,新港东区存续债券担保方新港开发部分资产被冻结,沈机集团上市子公司沈机股份、格力集团上市子公司格力电器天广中茂、云工投、中炬高新、棕榈生态股权从属关系(拟)变更,国购投资续发债券违约,海沧投资重组议案获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云建投、遂宁河投高管变更或违纪,广西万通子公司阳光壹佰、国泰租赁、迈科金属涉诉,阳光壹佰另涉及对外转让子公司股权,祥鹏航空不行使永续债赎回权并相应调整票面利率,赛格股份对外担保面临代偿风险,飞马国际一季度业绩下滑。具体分析如下: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的唯一主体,17年济南市实现一般预算收入677.2亿元、一般预算支出834.2亿元。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其2017年末净资产为87.96亿元、借款余额为182.9亿元;截至2019年1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375.48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92.5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4亿元、新增金融机构贷款161.74亿元、新增棚改专项债31.75亿元、偿还存量债务44.91亿元,2018-2019年1月累计净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8.92%。截至2019年1月末,公司新增借款主要用于济南市轨道交通线路建设等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投资、保障房项目建设和偿还有息债务。针对当年新增大规模借款的情况,公司偿债资金安排如下:(1)2016-2017年及2018年11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44.04亿元、56.64亿元及139.05亿元,账面资金较为充裕,可有效保障存量债务的还本付息。(2)截至2019年1月末,公司取得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合计494.15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342.67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51.48亿元。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后续融资渠道通畅。(3)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构成主要为土地开发形成的经营性现金流及地铁票款现金流等。目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正式启动,2019年-2024年公司预计出让土地面积为1.09亿亩,土地开发形成的现金流入和地铁运营形成的票款现金流入亦可偿还债务。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368.42亿元,所有者权益87.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12%。截至2018年11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92%。中诚信国际对此表示关注。公司业务垄断性及重要性强,所在区域财力及平衡性较好。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民企,主要从事氯碱化工、贸易等业务。上市子公司鸿达兴业于2019年3月27日发布公告称,经深交所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8年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公司由于股票质押被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累计被动减持鸿达兴业2882.5万股,占鸿达兴业总股本的1.11%,涉及金额8659.41万元。公司作为鸿达兴业的控股股东未能在上述股份减持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超过鸿达兴业股份总数的1%。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期间,公司因股票质押被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累计被动减持鸿达兴业1892.31万股,占鸿达兴业总股本的0.73%,涉及金额5883.48万元,距离首次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不足15个交易日。对于上述行为,深交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新世纪对此表示关注。公司氯碱化工业务成本控制能力较好,然而贸易业务拖累整体盈利变现效率。此外,截至18年9月末母公司层面货币资金仅7.44亿元,而短期借款加其他流动负债合计28.3亿元,长期借款加应付债券则高达113.1亿元,债务负担较合并范围重。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经开区两大基建主体之一,由南京市国资委全资持股,自09年成立起,南京经开区新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由公司负责承建,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南京经开区17年实现一般预算收入85.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5.8亿元。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发布公告,涉及其发行18新港东区CP001的担保方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等事项:(1)冻结原因及相应裁决: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申请信托贷款28.5亿元,由新港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3月11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兑付本息,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担保人名下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资产。3月12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担保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66亿元,冻结日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7日,冻结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49亿股,冻结日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2)目前进展及相应措施:截至2019年3月19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新港总公司目前正在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在诉讼前达成和解。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新港总公司冻结资产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东方金诚对此表示关注。本次事项对公司信用资质暂无明显冲击。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经开区基建及国资运营主体,持有上市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科”)4.29亿股,持股比例34.74%。南京经开区17年实现一般预算收入85.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5.8亿元。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发布公告称,2018年3月18日,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长安信托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财产被申请冻结。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2019年3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22.31亿元,其中已逾期的担保金额为33.06亿元,联合资信和联合信用分别对此表示关注。公司再融资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企。2019年3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2019年3月22日公司与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机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盛京资产,交易价款总额为3.14亿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阳机床1.9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4.91%,盛京资产持有沈阳机床4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3%,本次股份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沈阳机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变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大影响,待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此外,为实现本次股份转让,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盛京资产签署相关协议,通过股份收益权转移确保建设银行仍持有沈阳机床29.39%股份(即2.25亿股)的收益权。中诚信国际对此表示关注。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上市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对外发布公告称,收到格力集团通知,公司正在筹划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格力电器股权,可能涉及格力电器控制权变动。该事项的具体交易方案尚在筹划中,相关交易受让对象应在履行相关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后确定,且相关事项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事前审批,能否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中诚信国际对此表示关注。本事项尚无更多细节细节披露,格力电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2019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陈秀玉、陈文团于2019年2月28日与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盛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因部分协议条款需要调整,协议各方同意2019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并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新的《股份转让协议》。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内容如下:陈秀玉及陈文团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2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每股2.48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东方盛来,转让总价款为3.09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除受让标的股份外,东方盛来不排除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东方盛来向陈秀玉及陈文团支付定金3000万元,东方盛来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79亿元,分两期支付:(1)第一期,东方盛来应支付1.65亿元给陈秀玉及陈文团用于办理相关解除股份质押手续,陈秀玉及陈文团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完毕标的股份交割手续。因相关过户手续必备的审核流程导致的股份交割完毕之日延后,上述约定的股份交割日期可适当顺延;(2)第二期,在陈秀玉、陈文团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后,东方盛来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向陈秀玉、陈文团支付完毕剩余股份转让款。本次股份转让前,陈秀玉及陈文团合计持有公司5.45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87%。本次股份转让后,陈秀玉和陈文团合计持有公司4.2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87%。因公司股东邱茂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邱茂期、蔡月珠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77%,本次股份转让后,邱茂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邱茂期、蔡月珠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及陈文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大公对此表示关注。公司股权仍然分散。公司目前唯一存续的12亿元公司债16天广01将于19年10月回售,提醒投资者关注。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民营房地产开发商。2019年3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宣布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加速到期的议案”,债券持有人宣布“18国购01”、“18国购02”、“18国购03”、“18国购04”加速到期,上述加速到期的议案生效期为2019年3月26日,加速到期日为2019年3月26日。公司由于账户被查封、现金流短缺、筹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无法按时筹措资金用于偿付“18国购01”、“18国购02”、“18国购03”、“18国购04”债券本金和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联合信用对此关注。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城投,所在区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亿元、一般预算支出83亿元。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发布《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在“17海沧投资MTN002”持有人会议中表决通过。联合资信对此表示关注。本次重组后公司资产和负债规模均有所下降,但债务资本比小幅下降,收入小幅增长,对公司信用资质影响有限。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2019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春林等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国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调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公司暂未任命新总经理。事项发生后,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后永宁负责行政审批中涉及需由总经理审批的事项,直至新总经理就位。公司认为此次总经理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联合信用对此关注。

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民营房地产开发商。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壹佰集团”)因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原告将深圳市佰佳瑞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三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5亿元及相关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告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冻结、查封财产限额为2.50亿元。2019年4月2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称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拟向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70%股权及对该公司享有的债权,总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4亿元,其中权益对价为3.70亿元,股东贷款9.64亿元。交割完成后,阳光壹佰置业集团继续向目标公司提供2.93亿元的股东贷款,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目标公司20%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阳光100中国在公告中称“预计将自出售事项录得除税前亏损约人民币4.88亿元(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公司诉讼涉及金额较大且存在不确定性,出售子公司股权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但录得除税前亏损。联合信用对此关注。

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下属支线航空公司。2019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主要内容为:因近期逆全球化周期与国内经济金融下行周期相叠加影响,为规避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决定在2019年5月5日,即第二个付息日不行使“17祥鹏MTN001”的赎回权,第三个至第四个计息年度的债券票面利率将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3.98%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其中当期基准利率为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2019年4月29日及2019年4月30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2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17祥鹏MTN001”在第3个至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调升,且利率上升幅度较大,公司融资成本增加。联合资信对此关注。该事项暴露出公司短期流动性压力大。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控股企业。2019年3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赛格新城市”)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赛格新城市2017年与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购买赛格新城市所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诚集团”)提供阶段性担保。根据公告,因招诚集团未按期支付中信银行贷款利息,构成违约,故中信银行向招诚集团送达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招诚集团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合计2.21亿元。随后,中信银行向赛格新城市送达催收函,要求赛格新城市履行保证合同的约定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偿还招诚集团所欠全部贷款本息。根据中信银行送达的催收函中的信息显示,招诚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亦存在欠息记录,且因拖欠其他银行贷款已被起诉。因此,若招诚集团无法履行归还中信银行借款的义务,赛格新城市可能将承担担保责任,代偿2.21亿元,代偿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中证鹏元对此关注。公司规模较小,该事件对公司具有一定影响,不过考虑到股东实力较强,代偿对公司信用资质影响可控。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国有企业。根据2019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有的36%的公司股权(金额人民币23.04亿元)转让给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持有41.112%股权;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持有36%股权;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股权;云南省财政厅持有4.568%股权;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33%股权;云南昆钢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此次股东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已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目前公司已完成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变动登记。联合信用对此关注。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019年3月22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炬高新于2019年3月19日收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情况说明》,经公司审慎判断,并与第一大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姚振华。新世纪对此关注。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自2016年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16年末已经合计持有发行人24.93%股份,虽然之前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山火炬搞技术区管委会,但对公司的支持力度有限。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世纪主要关注公司如下事项: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发布公告显示,棕榈股份股东吴桂昌、林从孝、吴汉昌、吴建昌、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与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简称“豫资保障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豫资保障房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95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2019年3月22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豫资保障房合计持有棕榈股份1.95亿股,约占总股本的13.1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9年3月21日,吴桂昌持有棕榈股份1.24亿股,约占总股本的8.3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棕榈股份1.01亿股,约占总股本的6.7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豫资保障房或其关联方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后,预计棕榈股份与豫资在业务层面的协同可能有所推进,也可能获得部分支持。不过公司盈利规模较小,盈利变现效率不高且每年投资支出较大。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省属国有租赁公司。本次大公主要关注公司如下事项:国泰租赁分别于2019年3月25日、27日及29日发布了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截至2018年末,国泰租赁应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租赁款本金共计7.4亿元,应收青海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筒称“青海平安”)租赁款本金共计1.16亿元,国泰租赁因分别与海航集团和青海平安产生合同纠纷,于2019年3月15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国泰租赁暂未向法院就有关合同纠纷事项提起诉讼。本次诉讼涉及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7%,建议后续继续关注。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四川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遂宁市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1亿元。根据四川省遂宁市纪委监察委官网3月20日发布的消息,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陶红涉嫌在招投标工作中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遂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证鹏元对此表示关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企业。2019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事项导致的后果尚不明确。此外,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公告了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该公告显示,受宏观环境和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及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的影响,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预计2019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1.69亿元。中诚信证评对此表示关注。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实际控制企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贸易,还有少量期货业务。根据2019年3月29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涉及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为2013年新加坡大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大陆咨询”)以持有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煤鸿骏”)35.70%的股权出质给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作为发行人在民生银行8亿元专项融资额度的担保,该专项融资系用于发行人与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德诚”)长单项下的采购业务保证金,授信期限为1年,迈科金属为借款人,青岛德诚为实际用款人,青岛德诚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的大陆咨询以其持有的霍煤鸿骏股权提供质押,青岛德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2014年青岛德诚出现经营风险,导致8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无法退还迈科金属。14年6月民生银行开展债务追偿,15年申请退出执行程序、法院裁定中止,19年3月19日,民生银行又向西安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3月22日西安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认为霍煤鸿骏具备处置条件,决定恢复执行该股权,并做出“拍卖被执行人大陆咨询持有的霍煤鸿骏35.70%股权”的裁定。目前关于霍煤鸿骏的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霍煤鸿骏的股权评估值约20.45亿元人民币,完全可覆盖专项融资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公司认为鉴于大陆咨询提供作为专项融资质押财产的霍煤鸿骏股权评估价值远高于该执行案相关债权额度,且管辖法院已经裁定拍卖霍煤鸿骏股权以实现该案相关债权,执行案件涉及公司财产的可能性极小,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与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联合信用对此表示关注。公司尚存续的两支公募公司债各5亿元将分别于今年4月26日和11月26日面临回售,其中4月26日的申报回售金额为1.6亿元。我们曾提示,公司存在规模有限、盈利能力偏弱、持续存在自由现金流缺口、存在未决诉讼等问题。

本周评级调整涉及多支交易所债券,不涉及质押回购资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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