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3年1月10日晚,荣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科科技,证券代码:300290)发布《关于公司及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证监立案字 0022023001 号、0022023002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荣科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之前买入荣科科技股票,并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荣科科技维权入口)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责任编辑:陈诗莹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