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本周对延安必康等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深交所:本周对延安必康等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2020年01月10日 18:49 新浪财经综合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

  本所对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于2019年2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分别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3,934.46万股、556.2万股、2,472.41万股,金额分别为7.03亿元、0.95亿元、4.81亿元,违反了李宗松、陕西北度、新沂必康作出的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同时,李宗松作为延安必康董事长谷晓嘉的配偶,其部分股份减持行为发生在延安必康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或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新沂必康部分股份减持发生在延安必康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或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其行为构成敏感期交易,且没有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萃竹”)、周新基作为延安必康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周新基作为延安必康董事,于2019年2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分别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2,620.63万股、2,557.50万股,金额分别为4.93亿元、4.48亿元。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萃竹、周新基作出的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同时,上海萃竹、周新基在首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未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李宗松、陕西北度、新沂必康、谷晓嘉、上海萃竹、周新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存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半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钱承林、总经理张玉龙、时任总经理龚伦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深圳市联建光电(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虎军于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期间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联建光电股份770.1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593.75万股,集中竞价买入股份176.35万股。刘虎军减持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593.75万股,占联建光电总股本的1%,涉及金额2,394.4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刘虎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8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

  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深圳市全新好(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未就本所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或对延期答复进行说明。二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未就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多轮司法冻结的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延迟披露。

  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中,一是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松强、李松琴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没有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履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二是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崔万涛、付艳杰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没有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公司股票。三是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周炜、王英及周成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没有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四是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五是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连平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实际减持股份超过减持计划。六是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本所发出重组问询函2份、关注函35份、其他函件38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

  1月6日至1月10日,本所共对3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6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责任编辑:王帅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15 斯达半导 603290 --
  • 01-14 泽璟制药 688266 --
  • 01-14 有方科技 688159 --
  • 01-14 玉禾田 300815 --
  • 01-13 洁特生物 688026 16.4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