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自暴力抗法事件发生之后,深大通(维权)(000038)的股价就连续暴跌。有不少投资者发出呼吁,要求公司启动去年底就完成授权的回购计划。但公司的回应始终是在研究。
抗法后股价连跌
自暴力抗法事件爆发后,公司股价连续下跌。从暴力抗法前股价12元左右,到本周二收盘时已经下跌至7.43元/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一方面,早在暴力抗法事件之前,深大通就已经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遭到暴力抗法的证监会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去送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在公司遭到立案调查前,深大通原董事曹建发、小股东李勇,已经实名举报了与深大通相关的两只并购基金,称基金穿透底层资产后,可能存在虚构贸易、套取上市公司资金和信用的情况。他们称,资金流向了与深大通实际控制人姜剑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的公司。不过,曹建发等人的举报遭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全面否认。
另一方面,工业大麻的具体细节,在交易所的反复问询下已经得到揭露。目前公司尚无相关技术及人员储备,云南浩南也没有拿到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证。鉴于此,在2019年5月23日晚间持有深大通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投资者呼吁回购
在股价连续暴跌的背景下,许多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呼吁,要求公司尽快启动回购计划。去年12月份,公司曾发布过一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公告》。
该公告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并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拟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当时称,拟回购股份的目的,一是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二是为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运营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拟回购股份将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用途,具体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然而,该项回购至今未得到实施,不少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提出了呼吁回购的口号。而公司的回应是“我们也会结合公司现状,认真研究回购的可行性。”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的2018年年报,公司账上的货币资金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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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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