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 03:08 华盛通

如何在结构性行情中开展投资布局?新浪财经《基金直播间》,邀请基金经理在线路演解读市场。

原标题: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1,609,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6,241,35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9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介入器械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临床上广泛应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划分,公司大部分医疗耗材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业务发展平稳,业绩稳步增长。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经营模式改革,提升工业自动化制造水平,改进生产技术工艺,严控产品质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增加产品附加值;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渠道布局,加强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有序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业务整体销售规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PP、PVC塑料粒料和不锈钢带等大宗原材料、辅料、配件、包装物等。每年末,公司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由相关业务部门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授权批准程序评估确定合作供应商。经过多年的业务运营,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与符合各项要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对PP、PVC等大宗原料物资进行集中采购管理,保证原料质量稳定及成本控制。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医疗器械产业链分布和生产特点,明确定位上海、温州、珠海三大制造基地,形成生产制造集聚。2019年,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公司重点投入建设三大制造基地,提高工业自动化水平,提升制造效能。通过委托生产模式,形成三大制造基地产能互动,实现针器一体化发展。

3、市场营销模式

(1)国内市场营销模式

公司在国内市场采用以代理经销为主的营销模式,继续推进“代理经销+配送+供应链第三方服务”的销售模式转型,加快终端渠道建设及渗透。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东医械集团收购了广西瓯文集团,扩大直营业务与配送业务。同时,随着带量采购的不断推进,促使代理经销商向配送服务商转型。目前,公司已在上海、广东、广西、四川等省市建立了“代理经销+配送+供应链第三方服务”的区域市场平台。

2019年,公司经销商销售收入占公司国内销售收入的比重为61.64%。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占公司国内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8.36%。

(2)国际市场营销模式

公司的国际营销主要为自主品牌营销+项目合作模式,销售方式分为委托出口和自营出口。委托出口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国内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出口到国外,委托出口经销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自营出口指公司直接将产品出口到国外,该方式下的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凭借多年积累的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制造能力,公司与国际知名公司、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围绕客户提出的市场及临床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规模化生产及市场销售。

2019年,公司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74%,委托出口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7%。

(三)行业情况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保健意识增强,人均医疗消费支出不断增加,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速度加快。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人民币5,304亿元,增长率约为19.19%;预计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达到6,285亿元。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基础性医疗器械耗材产品,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广泛应用,得益于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增长,公司的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与此同时,国家不断针对医疗器械出台相关政策,政府对于医疗器械行业的管控和关注不断深化。新医改启动后,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迎来了新发展时期,现已成为一个产品门类比较齐全、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十分旺盛的朝阳产业。继国家大刀阔斧改革药品行业后,为改变、调控国内医疗器械市场,政府连续出台政策措施。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等文件,旨在不断深化医改程度,扩大医改范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1,816,907,868.44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450,058,270.85元增长25.30%;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88,910,448.79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08,651,976.39元增长38.4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8,558,239.32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80,455,453.82元增长37.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70,104,611.78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47,094,728.76元增长15.6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其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244,180,761.71元,上期金额194,057,540.48元;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197,486,650.61元,上期金额135,471,594.62元;3)“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173,303.90元,上期金额0.00元;4)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73,572,871.64元,上期金额52,770,788.82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变更内容如下: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账务调整情况如下: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2019年6月30日金额为21,061,992.49元、233,830,429.67元;2018年12月31日金额为21,258,919.53元、222,921,842.18元。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2019年6月30日金额为48,924,364.76元、131,684,393.91元;2018年12月31日金额为69,407,416.68元、128,079,233.93元。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其影响

随着公司医疗器械流通版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医疗器械流通版块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国内医疗机构或大型商业体检机构,此类客户普遍为境内事业单位或上市公司,信用优良,账款回收难度小,坏账风险低,公司拟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假设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19年的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19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万元,同时增加2019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435.79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441,6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6,241,3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章增华、张维鑫、项剑勇、陈红琴、顾佳俊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章增华、张维鑫、项剑勇、陈红琴、顾佳俊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章增华、张维鑫、项剑勇、陈红琴、顾佳俊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其关联方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怀格健康”)及其附属企业上海怀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怀格企业”)投资设立上海怀格瑛泰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怀格企业为普通合伙人,怀格健康为基金管理人;康德莱医械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怀格健康投资设立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怀格健康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详情请查阅2020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康德莱医械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9)。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三)《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四)《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五)《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566,907.6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1,60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241,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9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分配预案合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8号)核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德莱”)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99,700,000.00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98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71,718,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31050179420000000565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汇入资金471,718,0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21,422,630.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295,369.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46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5,675,197.23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5,048,694.04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1月16日,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15日,公司、下属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该等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均得以切实有效地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医用针扩建项目于2016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17年、2018、2019年实现经营效益分别为3,053.21万元、4,073.24万元、4,635.32万元。

注2:医用穿刺器生产基地改扩建项于2019年6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19年实现经营效益为2,406.13万元。

注3:因利息收入的影响,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28号”《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55,891,642.95元(具体见公司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申购、配售,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交易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万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针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6,585.80万元,累计投资26,555.9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48,320.69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48,320.69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将相关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关账户于2018年4月3日销户。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穿刺器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3.74万元,累计投资人民币16,976.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048,694.04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手续费)。根据《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医用穿刺器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8日将相关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手续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关账户于2019年7月12日销户。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康德莱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预计2020年度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50,642万元。

●公司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年计划投资内容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医械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金额为50,6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风险分析

上述投资项目中,基建项目由于工期、建材及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五、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珠海市金湾区西域供水有限公司缴纳生活污水处理费,并通过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2: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用水用电。

注3: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统一缴纳所在产业园园区电费,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4: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注5: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注6: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注7: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租出房屋。

注8: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9: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H栋5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冬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以上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的维护、维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029,278.0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72,196.11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36,144.6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5,912.28元。

2、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淼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H栋501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自有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30,131,101.3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9,497,579.07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33,950.0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463,370.99元。

3、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70号3幢2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傅菊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00万元整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074,950.8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70,272.01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6,990.3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3,914.29元。

4、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滨海工业园区滨海五道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敏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主要股东:郑爱平、张伟、陈敏敏等24名自然人股东。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咨询及认证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8,566,770.7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8,536,606.48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0,492.71元。

5、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晓军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1号厂房5层)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源普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卢巧红、张晓军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制造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和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与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业经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编号为:沪兢会审字(2020)第1-101号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576,665.2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33,443.05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509,678.6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97,801.51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二)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一)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6(二)所规定的“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10.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水电费、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关联租赁及商品的销售。其中,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及水电费主要系: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珠海康德莱国际医疗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内。产业园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管网统一排放进行处理,产业园内所有入驻企业均需通过产业园的物业管理公司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各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根据各公司实际使用净水量进行分摊;2、按照珠海市国税局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珠海市供电局对辖区内企业实行一个供电站对应一个客户的供电方式。珠海市供电局不再向产业园内多家企业分别开具发票,改为直接向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产业园内其他企业的电费,从而形成了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代收代付行为,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均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产业园的相关厂房用于仓储、办公等,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关联购销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商品销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分别与关联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5.72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160.900万股的1.3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2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84%;预留52.72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6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1幢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44160.9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维鑫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电子产品、机械成套、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高新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加工、生产;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卫生材料及敷料、塑料制品、金属管的制造、销售,生产、销售一次性输血、输液器具、一次性注射器械,销售一次性使用血管内导管,麻醉用导管;进出口(外经贸委批准范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代码:603987                         公司简称:康德莱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34版)

康德莱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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