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请问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前,是不是必须要先获得国资有权机构的批准后才能审议?
董秘回答(方正科技SH60060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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