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杭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实施收购的土地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关系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请回答《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是否已签订?
董秘回答(杭汽轮BSZ200771):
投资者您好!本次搬迁补偿,公司已签署搬迁补偿协议,没有签订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股市回暖,抄底炒股先开户!智能定投、条件单、个股雷达……送给你>>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