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0 年 12 月,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嘉兴晟昱依据合伙人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实控人泰禾投资集团)对其实缴出资 69 亿元单独减资计入其他应付款。同时,泰禾集团将其对中城建设的预付款项与上述其他应付款依据进行了对冲。请问,上述行为是否涉嫌泰禾投资集团抽逃已认缴至合伙企业的出资?请说明债务对冲的合理性
董秘回答(ST泰禾SZ000732):
投资者您好!泰禾投资减资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规合法。债权债务对冲的原因请参见公司公告2021-59号年报问询函中有关债权债务抵消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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