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上半年1823.67万元向关联方购买561.74平米房屋,单价不超过3.25万元,12月拟用10458万元向关联方购买2097.22平米房屋,单价不低于4.98万元,请问在全国范围房价明显下跌的背景下,公司以远高于年初采购单价的价格收购关联方物业的原因是什么?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有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董秘回答(新华传媒SH600825):
您好,公司两次购买房产所处的楼层、位置及面积各不相同,公司购买上述房产的定价基准为对外公开售价,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炒股开户享福利,入金抽188元红包,100%中奖!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