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的主营啤酒和大股东燕京是一样的,这样就形成了同一大股东北京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两家主营一样的竞争关系,惠泉的主营业务明显被燕京压制,这样在证券市场是不被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公司实控人北京国资委有没有考虑把惠泉的主营啤酒交给燕京,然后给惠泉重组其他主营比如酒类的白酒或者其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请认真回答!
董秘回答(惠泉啤酒SH600573):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履行系列承诺。 2003年8月1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避免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2006年6月21日, 燕京啤酒承诺: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和江西省抚州市、萍乡市、赣州市、鹰潭市市场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并将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本公司进行管理;燕京啤酒在以上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 2012年10月8日,燕京啤酒承诺: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建燕京在当福建燕京连续二年利润总额均超过1000万元时惠泉啤酒对其进行收购,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一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2019-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818,966.18元、28,670,751.79元、31,031,788.65元,分别同比增长7.15%、44.66%、8.24%。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持续进行企业经营拓展,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力,致力于将将惠泉啤酒打造东南沿海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知名民族品牌,创造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截止目前,公司无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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