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大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结束,请发布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关于股东破产清算资产管理和变价的方案具体是什么?变价方案是怎么样?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董秘回答(ST粤泰SH600393):
关于本次会议通过的资产管理和变价的方案具体涉及到对上述企业的(1)货币资金(2)对外应收债权(3)存货(4)其他流动资产 (5)固定资产(6)长期股权投资(7)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调查核实及接管,对于尚未接管资产将尽快接管。对于变价方案,将遵循1.依法、合规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高效、有序原则、4.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等以上原则进行处理。 财产的处置方案 结合五家破产企业需处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述财产变价的原则,管理人将按照以下方案对五家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处置∶ 1.参考价的确定 管理人将通过网络询价或定向询价或委托评估机构等方式确定参考价。如无法或由于无清算经费导致不能通过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参考价,管理人将根据同类型财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财务数据等直接确定参考价并发布在处置公告中,债权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发布处置公告后财产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2.具体处置方式 (1)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2条第1款"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应当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等规定,五家破产企业的财产变价原则上都应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在确定参考价的基础上,管理人将按照以下拍卖规则对五家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拍卖; 第一次拍卖将在本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可依法处置并确定参考价后25天内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天,起拍价为不低于参考价的80%,竞价幅度为不低于起拍价的1%,保证金为不低于起拍价的10%;如流拍的,继续降价拍卖,直至拍卖成交时止,每一次拍卖的时间将在流拍后的15日内进行,公告期不少于7天,每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低于前一次拍卖起拍价的80%,竞价幅度为不低于本次起拍价的1%,保证金为不低于本次起拍价的 10%。对 于财产应缴或补缴的税款及全部关联费用,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值且可单独处置不会降低其他财产的价值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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