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王牌董秘您好。我公司有生鲜类、民生类、美食类等经营活动,但是公司大股东参股的“鲁商乡村发展集团”却也在开展生鲜类、民生类、美食类等经营活动。这与大股东承诺的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相违背。请问公司高管知晓这个情况吗?我怀疑这涉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请查明情况,给出合理解释。请提交董事会审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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