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据良知人士透露,倪俊龙与其三位同事的新疆利华定向退股协议中明确了华茂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根据此协议华茂几乎不可能依据查账结果主张双方所签协议无效。因此这或是倪俊龙等人商量五个月后想到的确保新疆利华股权顺利交易的方案。若消息不属实,以其一味否认不如公布协议中的关键问题,及时避免股东与公司管层的进一步误会,若华茂管理层再次拒绝公开,也恳请大股东能提前查清该协议内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谢谢。
董秘回答(华茂股份SZ000850):
您好!上述信息不实。公司定向减资处置新疆利华30%股权事项是经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后实施,不存在与个人交易的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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