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红人节|金麒麟基金大V评选 百位大咖入围→【投票】
投资者提问:
(2021)京01破30号本院于2月23日作出(2021)京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11日指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4月14日前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1年4月27日14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董秘回答(弘高创意SZ0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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